古代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居住官舍也是种政治待遇。办公住家一体化,官多房少退休离任必须搬出官舍。“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如今日之“机关大院”,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含义。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即属于国家资产,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官署即某一个机关。官员不得添置任何家具,供给知县的家具杂用有63种,200余件,县丞、主簿等有60种,典史仅19种。也就是说给你多少家具,你就使用多少,私自动用公款添买,就是违反制度。另外,官员调任或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要按清单归还
导读:关于住房问题,不但现代人烦恼,古代人也烦恼。古代官员人事调动的频率颇高,每日“上班”没有个住的地方怎么行?就算买房,调一次买一套也不实际。因此,古代人也喜欢“租房”。但是这怎么租,在哪里租?这是一个问题。 清代京官在住房问题上不享有补贴。除了个别人享有皇帝的赐第外,京官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建或者自购。二是租房。清代实行满汉分居,满族京官多定居于北京内城,汉族京官基本上都居于外城。京官中有一些人在外城拥有自己的宅邸。比如康熙年间,昆山人徐乾学显贵一时,在宣南购买和自建了多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