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是百多年前老画报上常见的字眼,且看1890年一期《点石斋画报》上一则题为“果报不爽”的报道。文中写道,话说粤东九龙司有家洋货铺,名义上卖洋杂货,事实上专做私贩军火的买卖,生意好得不得了,店主某甲获利不菲。街坊四邻偶然看不过眼,每每劝店主说:“此乃杀人之具,子毋以此售人。” 某甲对此总是不以为然,常应对说:“我不过售其具而已,其人之杀与否,彼为政,非我为政。且彼购去,未必遂以杀人也。”这话说得文绉绉,说白了就是他卖的是工具,至于买主用来干啥,完全与他无关。他的话听上去也有几分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