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2月,毛泽东在《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一文中就指示:“除四害,即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但乌鸦是否宜于消灭,尚待研究),苍蝇,蚊子。”这里,乌鸦是暂缓死刑、有惊无险,麻雀等“害鸟”已在劫难逃。 过了一个月,这十七条扩充成了四十条,就是1956年1月中央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其中第二十七条是:“除四害。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5年、7年或者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