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璞鼎查
外文名:Sir Henry Pottinger
别 名:砵甸查、砵甸乍、波廷杰
国 籍:英国
出生地:爱尔兰贝尔法斯特
出生日期:1789年10月3日
逝世日期:1856年3月18日
毕业院校:贝尔法斯特皇家学院
主要成就:第一任香港总督
封 号:男爵
性 别:男
璞鼎查爵士,Bt,GCB(Sir Henry Pottinger,1789年10月3日-1856年3月18日),英国军人及殖民地官员。他从1803年起,在印度从事殖民侵略近40年。他在英国对阿富汗战争中,被封为男爵。1841年4月,英国政府任命他为鸦片战争时期的侵华全权代表,代替查理·义律,来华扩大侵略战争。1843年成为首任香港总督。璞鼎查返国后受到热烈欢迎,于1844年5月23日获委任为枢密院顾问官,又于1847年出任开普殖民地总督,复在1848年至1854年出任马德拉斯总督,1851年获擢升为中将军阶。璞鼎查退休后居住在地中海岛国马耳他。
人物简介
参加战争
璞鼎查(Henry Pottinger,1789—1856)亦称砵甸查、砵甸乍、波廷杰。英国人。早年入海军。1803年随军至印度,参与对印度的侵略。1840年在侵略阿富汗战争中晋封男爵。1841年4月,被英国政府任命为侵华全权代表,来华扩大侵华战争。亲率舰队攻陷厦门、定海、镇海、宁波和乍浦。1842年6月侵入长江,先后攻陷吴淞、上海、镇江。8月在南京胁迫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签订中英的《南京条约》。
任职
1843—1844年任香港殖民政府第一任总督,人称“开埠港督”。1843年4月5日到港正式任职,1844年5月离职,任期1年。是28任总督中任期最短的总督。璞鼎查离港以后,曾先后任英国在好望角总督、印度马德拉斯总督。后在1856年死于马耳他。
与香港关系
璞鼎查港督任期虽短,但在港时间并不短,参与香港事务不少。他1841年即到香港,与香港的关系非同一般。率英军北上,与中国人打了一场“鸦片战争”的主事者,是他;逼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的英方代表,也是他。他被任命为港督后,同时兼任驻华全权代表及商务总监等职务。从他开始,香港成了公开的英商鸦片贸易场所及鸦片的贮藏、转运的主要中转站。
生平简介
早年生涯
甸乍于1789年生于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市郊的波廷杰山(Mount Pottinger),祖上曾在17世纪出任贝尔法斯特的首任总督,至于父亲是埃尔德雷德·柯温·砵甸乍(Eldred Curwen Pottinger),是一位激进分子,曾于1799年组织起自愿军团。
砵甸乍早年就读于贝尔法斯特皇家学院,后来因为家庭陷入财政拮据而中途辍学,与4名兄长前往东方寻找发展机会。
砵甸乍在1804年抵达印度,他先于信德(Sindh,今巴基斯坦境内)参军,后在1806年加入了东印度公司,并曾于1809年以中尉身份在马拉他(Mahratta)参与战事。其后,他在印度与波斯一带进行探险,打扮成回教商人,学习当地方言,并在1816年写成《Travels in Beloochistan and Sinde》一书。
砵甸乍在1820年获委任为信德的行政官,据闻在任内促进当地交通;之后他在海得拉巴(Hyderabad,今印度境内)任同职。但后来因为健康理由回国休养,并于1840年4月27日获册立为从男爵。
第一次鸦片战争
砵甸乍爵士(谈判桌右方)与耆英(谈判桌左方)在HMS皋华丽号上签署《南京条约》。1840年,清廷与英国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及后英方代表义律与清廷钦差大臣琦善在1841年1月私拟《穿鼻草约》。然而,草约送到伦敦后,时任外务大臣巴麦尊勋爵认为《穿鼻草约》过于宽松,英方得益太小,而条约中割让予英方的香港更被他批评为“鸟不生蛋之地,一间房屋也建不成”。因此责斥义律办事不力,予以撤换,并改派砵甸乍接任。
砵甸乍接任香港的行政官、驻华商务总监及英方全权代表后,在1841年8月抵华,并随即出兵,先后攻占厦门、定海、镇海和宁波等地。道光帝即以身兼协办大学士的皇侄奕经为“扬威将军”还击,但却大败而回。及后,英军在砵甸乍指挥下进犯长江口,攻克吴淞、宝山和上海,至1842年7月又占领镇江,最终在同年8月兵临南京城下。
由于道光帝同意议和,清方代表遂与砵甸乍在南京静海寺议约四次,及后在1842年8月29日与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及伊里布等人在英舰HMS皋华丽号(HMS Cornwallis)上签订《南京条约》,正式结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第一任香港总督砵甸乍爵士。由于清廷在《南京条约》中有割让香港予英国一款,香港遂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当时仍为英国全权代表的砵甸乍于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发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并尊重华人习惯”。
其后维多利亚女皇在1843年4月5日颁发《英皇制诰》,《制诰》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与砵甸乍于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条约》换约,砵甸乍遂依据《制诰》,正式成为香港首任总督,到12月2日,大英帝国为表彰其功劳,向砵甸乍颁赠GCB勋衔。
鸦片战争结束后,砵甸乍复以战时英国国民流落台湾被杀为由,要求已改任两江总督的耆英代为“伸冤”。清廷为恐战事再起,派伊里布到广州主理对英交涉事宜,但其后伊里布病故,砵甸乍即扬言率舰北上,续与耆英谈判。
清廷得悉后大为紧张,道光帝遂以耆英为钦差大臣,到广州与砵甸乍继续谈判。结果,耆英到香港顺道就《南京条约》换约外,双方在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复于同年10月8日在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砵甸乍上任总督后,随即依据《英皇制诰》成立香港政府,设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当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三名官守议员加入定例局。该三名官守议员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摩理臣(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连总督在内,只有四名成员。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并在1844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然而,砵甸乍任内甚少举行会议,因此总督拥有很大的权力。
由于驻港军官不满砵甸乍干预军务,英国商人又不满他严守《南京条约》,不准英商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走私鸦片。结果砵甸乍备受孤立,终在1844年5月7日卸任总督一职,返回英国,成为任期最短的港督。
晚年
砵甸乍返国后受到热烈欢迎,除了获不少城镇加奖为荣誉市民(Freedom of the City)外,又于1844年5月23日获委任为枢密院顾问官。在1845年6月,英国下议院投票通过终身向他每年发放1,500镑津贴。砵甸乍后于1847年出任开普殖民地总督,复在1848年至1854年出任马德拉斯总督,并于1851年获擢升为中将军阶。砵甸乍退休后居住在地中海岛国马耳他,于1856年准备启程回国前去世,享年66岁,据说他退休后爱好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