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板桥郑某事也。适闻狗肉香,不觉信足而入。唐突之罪,自知不免。还乞郑灵之鼎,许我一偿异味。 出处: 易宗夔《新世说》 背后的故事: 大画家郑板桥生于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尤其善于画兰竹,自创“六分半书”,他的诗、书、画并称“三绝”。他擅长画画,但不擅长做官。当了几年县令便辞职不干了,之后长期居住扬州,以书画营生,是“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生性高傲,他虽然以卖画为生,但是瞧不起那些没有艺术欣赏力却又要装高雅的富商。当时有个扬州盐商想出高价请他作画,被他一口回绝了。 盐商爱上了郑
明朝有个规矩,官员赴任,得独身。要求不带老婆娃儿,不带仆人厨子,不带超过80斤的行李。还有个变态要求,不准骑马,不准吃鹅。这在吃货眼里,无比悲催。因为鹅是明朝的一道豪华菜、身份菜。 皇帝觉得鹅馔真的很尊贵。比如明宪宗朱见深同学,巨爱吃鹅,御膳房里每天得安排“三羊、八鹅”。到孝宗朱佑樘小同学,觉得老爸不够节俭,每天吃鹅数量减少,宰1只羊、3只鹅。《烬宫遗录》卷五下说,崇祯帝和皇后坚持吃斋,每月10天(农历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
皇帝自然是吃货。著名的三郎唐玄宗,喜欢用鹿血煎鹿肠吃,此菜名为“热洛河”。天子与臣下同乐,觉得不应该独食,因此又赐给安禄山和爱将哥舒翰吃。 有些皇帝比较重口味,例如有“小唐太宗”之称的唐宣宗喜欢吃游牧部落的乳酪饼,美其名曰:“银饼”。当时的翰林学士韦澳很受他的待见,后来成为最佳长安市市长。 有一年,唐宣宗在太液池避暑,忽然想起要关照这位亲信,于是把韦大人和另一位学士孙宏叫过来,谈了一会工作学习,宣宗高兴起来,就赐给两位干部吃乳酪饼,他老人家以为自己重口味,人家也是重口味。 韦大人本来就厌烦这油
品茶是我国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传统饮食文化,古时候的人们是怎样喝茶的呢?日前,“古韵茶香——镇江博物馆藏历代茶具精品展”在武汉博物馆展出,80余件历代茶具展示了不同时代的茶文化。 我国是茶文化的发祥地,种茶、制茶和饮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000至5000年。唐以后,“茶道”大行,饮茶之习风靡全国。到了元明清三代,饮茶习俗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古老帝国的茶叶出口贸易也逐渐达到了鼎盛。 此次展出的茶具,既有新石器时代的茶史遗存,也有明清御窑茶具遗珍;既有盛行于唐、
过去,一个举子能不能成为状元,按常理,按照那个时代正常的“规矩”,取决于他殿试的成绩。状元应该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如同现如今的高考状元,完全是分数决定。但是,状元并不一定是殿试第一名,这里边的还掺杂着其它因素。 相扑状元王嗣宗 唐初,主考官权力是很大的,那时还没有殿试的制度,皇上只偶尔殿试。武则天载初元年,这位中国唯一的女皇首创了殿试,开始钦点,到了宋代才开始逐渐形成制度。宋代刚一开张,“钦点”就成了一种闹剧。宋太祖开宝八年,王嗣宗与一名叫陈识的人考试成绩不分上下,宋太祖刚好打仗回
1、节俭是个道德问题:明初民间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节俭。照《宋学士文集》中记录,当时明朝人在穿鞋上,仅有“素履”和“云履”两种,妇女很少有首饰,就连马车等交通工具,大街上一般也难得一见。乡镇干部下班回家,一般都是步行。在他的家乡,一般家里有客人上门的时候,晚上喝酒,主人只用一杯清水陪客,官场上的往来应酬,只有在极其重大的饭局上,可能才会点一份荤菜。 在当时的明王朝,勤俭,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尤其是书院教育中,俭以养德,安贫乐道,更是教书先生们重点讲述的内
公元1735年,雍正逝世,乾隆即位,这年他24岁,正年富力强。不过,雍正临终嘱托里,特别交代:“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将来二臣着配享太庙,以昭恩礼。”这让刚坐上龙椅的弘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朝天子一朝臣,任何一位新皇帝,对前朝老臣都不会太欢迎。鄂尔泰比乾隆长34岁,张廷玉比乾隆长38岁,对这两位等同于父辈的前朝老臣,能不能驾驭得住?他们会不会买他的账?让年轻皇帝有点郁闷。 虽然,历史的经验告诉他,他的祖父康熙登上大
有这么个群体,他们有严密的组织、出色的领袖、铁一般的纪律,最后还有劫富济贫的侠义之心。他们成名于金庸先生的小说,在现今荧幕上也频频露脸。 是的,他们就是号称天下第一帮会——丐帮。 在明朝,丐帮的背景可不简单。毕竟看官您想想,开国皇帝朱元璋都是从小乞丐发迹的,还能亏待了这帮子兄弟?而且,从朱元璋开始,明朝管理者们深知乞丐这个群体,对社会的不稳定威胁极大,不如收而用之。因此,明朝的丐帮是受朝廷直接控制的。 “丐帮帮主”这样的名目,当然是小说家的创作。在乞丐社会中
抗战时,山东老百姓派人央求鬼子来“扫荡”,为了什么? 众所周知,日本侵略军是中国人民的死敌,人人欲杀而毙之。然而,梁漱溟《我的主要经历》记载了一个奇事: 1939年,山东省政府鲁西行辕正副主任李树春、寥安邦,曾发出一告各部队长官书,责备各地保安旅和县保安团等对老百姓骚扰太过,其中说: “各部队冒领给养者(给养皆从老百姓摊派)有之,栽赃勒罚者有之,诬良为汉奸者有之,假公以泄私愤这有之,甚至奸淫掳掠残山无辜者有之,虑闻各地民众有不堪驻军骚扰,竟至央求敌人派队扫荡,或被逼为虎作伥情事,每念及
在互联网上常看到义犬护主的新闻,读完后我也常会发出“狗在很多时候要比人可靠”的感慨。所以,当我翻到清代中期广府文人欧苏在《霭楼逸志》中写下的一则“犬报仇”的佚闻,禁不住从头细细看来。 文中写道,广府东莞县近郊有一布贩,名叫李甲,他养了一只大黑犬,平日里很少离身。某一日早晨,李甲带着一包金子出门办事,谁知半路上被匪徒劫杀,人财两空。黑犬情知不敌,就躲到一旁,等劫匪起身上路时,才静悄悄尾随其后,直到看着劫匪走进家门,将金子藏于室内,它才咬坏匪徒家门,留作记号,然后才急急跑回家去。 回到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