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人徐芳在《诺皋广记・雷州盗记》中,写了一篇强盗当了太守,大受百姓欢迎的真实事件。现将原文,今译如下:在广东,雷州要算最边远的郡府。明朝崇祯初年,南京某人,从中央外放到雷州做太守,在赴任途中,遇到了强盗。强盗问明他是太守,就将他和一干随从,全都杀了,只留下他的妻子和儿子。这伙强盗从他们自己当中,挑一个比较有知识的人,冒充太守,其余的假充仆役,拿着公文去雷州赴任。没有被察觉出来。 这个假太守,很是清正能干,上任一个多月,就颇有政绩,雷州百姓都庆幸有了一个贤明的父母官。府下的各级僚属,以及监
太守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太守是什么官 各朝代的太守地位和职权不一样,大致相当于省长到市长之间。 守作为正式官职始于秦、终于隋。秦称郡守,汉景帝时更名为太守,秦至汉初实行郡县两级制,此时的郡守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40余直至100余郡国,相当于省长(但管辖范围肯定比现在的省小得多)。汉武帝时分全国为13州,置刺史作为监察官,到东汉时刺史逐渐变为行政长官,因此国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此时的太守就相当于市长级了。 隋以后诸州变得很小,州刺史也就相当于以前的太守,故太守也成了刺史以及明清时期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