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诗》是太平天国时刊印颁行的官书之一,当时称为诏书。主要写的就是“天王”洪秀全如何管理宫中后妃,虽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领袖,但是他的暴虐、残忍、荒淫,全从诏书中一点点的揭露出来!洪秀全脾气暴躁,喜怒无常,连他自己也直认不讳。而且《天父诗》中也反反复复地说,惹他发火就是死罪,他要是发火就想要杀人,众人必须要一齐跪求息怒,“不求莫怪亮(火)连天”。也是因为他的脾气所以导致他和后妃们的关系相当紧张。诏书中有一段就是记载洪秀全怎样处罚“娘娘”们,而且处罚招数让人不寒而栗,比如关黑屋子、罚饿、“三年不
旧时酷刑。 王皓沅 《清宫十三朝》第七二回:“什么叫做点天灯?系用布帛将人束住,渍油使透,倒绑杆上,烧将起来。” 天灯,也叫点天灯,倒点人油蜡,是一种极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 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 在现代点天灯于刑罚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该方法为川湘一带土匪首创,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 《三国演义》中董卓被王允设计杀死之后被点了天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