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姚比雅韵,李杜并诗豪”,说的就是康熙的老师、文渊阁大学士、一生28次外迁、历任过四部尚书的陈廷敬。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对康熙皇帝影响极为深刻的人物,陈廷敬在康熙年间并不像明珠、索额图、高士奇那般不得善终,从政53年间,仕途可以说是四平八稳,甚至康熙帝称赞他为“宽大老成,几近完人”,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以身作则,洁身自好。
1683年湖北省的张汧,陈廷敬的儿女亲家,因为贪污、行贿而被判处死刑,张汧为了保命派人带着银子去找陈廷敬,希望能够靠着陈廷敬这棵大树逃过一死,却被严词拒绝,此举可谓是六亲不认,说明他保守着为官的底线。
此外,在为官期间,陈廷敬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比如在担任尚书职位的同时,他便坚决地杜绝了跑官、要官等官场中的腐败现象,并且也给自己的家人下了命令,凡是有试图想送礼、贿赂而为个人谋私利的迹象的人,不允许进入陈氏家门,以身作则守法。
在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经筵讲官期间,面对康熙朝存在的贪污成风的情况,他直言上书,首先对都察院的工作纪律进行整治,要求监察官员在平时要严禁吃喝现象的发生,并且要防止办人情案,不允许有说情或者嘱托这种事情学生。
为了避免工作在监察工作中的避重就轻现象,他亲自制定监察工作细则,要求所有人员按照这个细则工作,再次明确了相关的工作细节。
如果用现在职场的话来表述,陈廷敬的做法就是在工作中既做到了是什么,还做到了为什么、怎么办。
他不仅仅是站在一个监察官员、尚书的角度,更是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所以《清史稿》给予了他“清勤”的评价。
再次,不参与党争,站在皇帝的立场考虑问题。清朝初年,满汉之间、南北之间都存在着矛盾,尤其在康熙朝还有着“明党”和“索党”的争夺,党派之争的结果对朝廷只会有益无害,因为政见的不同随之而来的是人身攻击甚至官场的打击。
但是陈廷敬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到这两派中的任何一方, 甚至在觉察到康熙对党争的明确态度后,主动搜集证据,协助康熙平定了朝廷内部的党争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