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光武帝刘秀实行罢兵政策后,东汉的兵役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秦及西汉的普遍征兵制逐渐取消,代之以募兵制的盛行。东汉无论中央军,还是地方临时组建的军队或长期屯兵,大多采用募兵的形式召募士卒,如象林营、长安营、雍营、渔阳营等,其士卒均系召募而来。
东汉的募兵制与西汉有很大区别。西汉募兵制是作为征兵制的辅助和补充,召募的士兵为数不多,但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精勇之士,战斗中往往以一当十,战斗力极强。而东汉的兵役制度由于以募兵制为主要形式,对于应募对象不再有所要求,因而士兵成分复杂,多以社会散闲人员、无业游民为主,也有农民、商贾、少数民族男子,甚至还有死刑囚徒,如度辽营即是由召募的死刑囚徒组成的,其他各要地屯兵也有不少刑徒。由这些人组成的军队素质低、战斗力差,而且军纪败坏。
东汉募兵的主要手段是以财物诱引。最先采用这种手段的是光武帝刘秀。刘秀初起兵时,因兵少问策于任光,任光建议道: 可募发奔命,出攻傍县,若不降者,恣听掠之。人贪财物,则兵可招而致也 。这种思想,影响了东汉历代统治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应募当兵,他们往往支持、纵容兵卒劫掠财物。而许多应募从军者,也往往意在掠夺他人财物,而无心作战。
如此,募兵虽多,但战斗力也可想而知了。东汉募兵的其他手段,还有以免除赋役为条件召募士卒的。如东汉末军阀混战时,孙策初入江东,即以 乐从军者,一身行,复除门户 为条件募兵2万余人,马千余匹,威震江东,形势转盛。东汉时期,由于豪强地主土地兼并极为严重、造成大量农民破产,社会上出现为数众多、无所归依的流民,为了生存,他们往往自托于营伍,走当兵吃粮之路,这样也为募兵制的盛行提供了兵源保证。
东汉募兵战斗力差,除成分复杂、素质低、军纪败坏等原因外,还有,募兵制往往是应急性临时招兵,士卒平日未经军事训练,不习骑射,长期屯兵虽为职业军人,但终身从军,当兵时间很长,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这样使军中存在着大量病老羸弱之卒,战斗力自然日趋低下。由于上述原因,东汉的军队无论对外族作战,还是对内镇压反抗,常常胜少负多, 每战常负,王旅不振。
东汉募兵制的盛行,最严重的弊病是为地方军阀的武装割据提供了方便。东汉前期,中央集权有所加强,地方官吏拥兵不多,募兵须由中央下令。中期以后,随着皇权的衰落、募兵制的发展,各地军政长官纷纷自行召募士兵,组建军队,到东汉末,这些军队均成为他们自己的私家武装,使之得以割据称雄。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唐玄宗为增强军事力量,实行了募兵制。募兵制由国家招募丁男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府兵往来与路途的消耗,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封建国家也得以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不过,募兵制的士兵以当兵为职业,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隶属关系,导致军阀的形成。
招兵的主要体格标准是身长,还须检查跑跳动作和视力。宋太祖赵匡胤最早将强壮的军士选充“兵样”,分送各地,用作招募的标兵。后又改置“等长杖”,按身长尺寸招兵,各种番号的禁兵、厢兵等,身长标准也各有等差。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逃亡,这是当兵的耻辱标记。军士由一支军队转换另一支军队,也须改刺番号。刺字完毕,则发放衣鞋、钱币等,称“招刺利物”。宋朝尽管设置等长杖,而实际招募时,也可明令降低身长标准。至于官吏在招兵时,以老弱病患者滥充强壮者,更是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