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烧圆明园前夕,英法与清政府的战争已经结束,只等双方正式签约。为什么后来会火烧圆明园呢?据说这和战俘有关。英法长期以来不认为自己有罪,原因是清政府虐待、虐杀战俘在先,他们只是报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860年9月22日,英法收到恭亲王奕訢发来的照会,说他受命为全权钦差大臣,要求英法停火。英法回应,不放回俘虏就不能停火(这些俘虏大多是被清政府扣押的谈判代表),更不能恢复谈判。恭亲王表示,所有的俘虏都平安,但要等到和议达成后才能释放他们。英法不同意,回应如果中方能在三天内交回俘虏,就愿意在和约上签字,否则如果英法继续向北京挺进,是不违反国际法的。如果当时恭亲王作出让步,就算不能避免继续战争,可能也就不会发生火烧圆明园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清政府,眼中并没有国家利益这个概念,只讲究“不失国体”,也就是政府不能丢脸,因而坚持不肯先交回俘虏。
当时,英方随军翻译巴夏礼,也被清政府用计俘虏了。可是,英方并不怎么担心,因为他们相信巴夏礼的才干和能力,认为巴夏礼一个人就顶一支军队。但是法军认为,发动攻击是救出这些人质的最好办法。
巴夏礼得以释放后,曾向英法和全世界讲述了他当俘虏时的经历,据他所说,他体验到了东方的特别刑罚。他说中国人教训他的方式,就是让人摁着他的头,在地面上连续磕响头。巴夏礼抗议说:”我是谈判人员,打着休战白旗从你们防区经过的,且得到过你们明确承诺,给予通行安全。
你们现在为什么不守信用呢?”清政府的代表没有理会,捻住巴夏礼的头,又是一顿猛磕。
英法于是继续北进,前方炮声响了,清政府于是命人把一批俘虏装到车上,送往北京。中国的车子没弹簧,所以俘虏们很不舒服,而且他们的手上被勒了皮绳,这样子坐在车上颠得东倒西歪,也不能用手扶,滋味可想而知。这些养尊处优惯了的白人哪里受过这种罪,自然视此为虐待。
巴夏礼和当时英国统帅额尔金的私人秘书洛奇都被关到了刑部大牢。洛奇在出狱后,曾写过回忆录,说自己最担心的是捆在手上的皮绳,那皮绳用水湿过,而且越勒越紧,勒几天手腕处即开始腐烂并且生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