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时期,和男子相比,女人的地位一般比较低,尤其是明清时期,对女子的束缚尤为苛刻。但是,历史并不都属于那些命运悲惨的凄苦女人,还有些女人有幸选在君王侧,一朝飞上枝头,或多或少都能在历史上留下一点痕迹,像是杨贵妃、赵飞燕、钩戈夫人等等,而武则天这样的女人,更是突破社会伦理的束缚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可是,武则天毕竟是几千年里唯一的一个女帝,其他大部分妃子的命运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有些人从进宫开始就籍籍无名,到最后一卷草席抬到了乱葬岗都没有几个人能记住她。有些人曾经备受帝王宠爱,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惨死宫中。
历史上戚夫人的遭遇可以说是一顶一的悲惨了,皇帝刘邦很宠爱她,还曾想把她的儿子立为太子,她距离太后的位子只有咫尺之遥。可是,吕雉手段狠辣,刘邦死后,不仅把她从宠妃的位子上拉了下来,还把她的四肢全都砍去、眼睛熏瞎、头发剃光、嘴巴毒哑、放在猪圈里面做成了人彘!
事实上戚夫人的遭遇还不是最惨的,历代皇妃中下场最惨的应该是北齐文宣帝高洋的妃子——薛嫔。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很受皇帝的喜爱,但是,她的结局比犯了错的低级宫女还要惨。
要说北齐皇帝的后妃的下场,就不得不说这个朝代的特点了。
这一王朝的皇帝大多残暴,他们不知人间疾苦,终日只知寻欢作乐,以至于,北齐被称为“野兽王朝”。高洋可以说是这一王朝残暴皇帝的代表人物之一了。
其父高欢任东魏丞相时,他想测试几个儿子的智力,给每个儿子发上一堆乱麻,让他们尽快理清,大儿子一根根慢慢抽,越抽越乱,小儿子将乱麻分成两半然后再分开。只有高洋拿出快刀,几刀砍下去再理出一缕缕短麻来受到高欢的夸奖。
高洋即位至天保六年(555年),随着四邻安定,大权统摄,高洋意志开始松弛,由勤勉走向荒淫暴虐。高洋兴建高台时,曾单独爬上最高处,居民看到纷纷胆跳心惊。并时常在街道裸露身体,尽管当时季节正处寒冬。还常常涂脂抹粉,穿着妇女的衣服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或者招纳一大批妇女进宫,供自己和亲信日夜放纵。
虽然是皇帝,但是,此时的高洋其心思大都放在了如何享乐上面,他常常喝酒,喝完酒还要杀人助兴,可谓荒唐至极。喝酒容易误事,高洋喝醉之后也闹出过不少事情。
有一次他喝了酒之后忽然想起自己是取代北魏建立的北齐,虽然,北魏已经覆灭,可是他们的宗室还活着, 万一有一天这些人再站出来推翻他的统治呢?高洋越想越害怕,为了斩草除根,他下令让士兵杀掉所有的前朝宗室,前前后后总共七百二十一人,连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也上了断头台。
甚至,一些变态士兵还用长矛将婴儿抛向空中娱乐,非常残忍。元氏尸体全都扔进漳河,结果漳河两岸捕鱼的人剖鱼的时候常常发现鱼腹中残留人的脚指甲,恶心得漳河两岸的居民很久都不敢再吃鱼。
如果,一直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北齐早晚要灭亡,高洋的母亲娄太后非常担心国家安危,她劝皇帝收敛一下,不要整天沉迷玩乐,也得多关心关心朝政。可是,高洋根本不听他的劝告,还越来越肆无忌惮。娄太后明明知道不能让他再这样下去了,可是,她却有劲儿无处使。
有一次娄太后又看到了高洋玩乐,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她一边将手上的拐杖朝着高洋身上狠狠挥去,还大骂“有什么样的父亲生什么样的儿子”。高洋虽然有点“混”,但是,他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干。可是,这一次他正好喝了酒,神志不清醒,娄太后的唠叨让他怒火中烧,指着太后大骂:“你这老太婆还敢骂我,明天就把你嫁给胡人去当老婆”。
这哪里是为人子应该说的话啊,说完他还推了太后一把,最终,导致太后受了伤。酒醒之后,高洋知道自己因酒犯了错,可是他还是没有变化,依旧沉迷于酒色当中。
试问陪伴在这样一个皇帝身边,谁又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善终呢?
薛嫔年轻貌美,容色倾国,在一个时期内很受高洋喜爱,皇帝高洋整天和她腻在一起寻欢作乐,堪比神仙眷侣。高洋这个人喜怒无常,之前喜欢薛嫔喜欢的掏心掏肺,可是,忽然有一天,他想起来这个妃子曾经是歌妓,身份低微,根本就配不上他,于是,他拔出匕首砍下了薛嫔的脑袋,并且分尸。
分尸完毕,他将薛嫔的头装进怀里,带着“头”去找别人喝酒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了醉意,高洋忽然从怀里掏出了薛嫔的头来展示,还将头抛向空中,大臣们直接被吓得醒了酒,惨叫连连。高洋仍觉不够尽兴,他命人将薛嫔的无头尸体抬来,当着众人的面肢解了尸体。不但如此,这个变态皇帝在杀死宠妃并肢解其尸体后还嫌不够,居然,把薛嫔的髀骨做成了一把琵琶,在大殿上自弹自唱!
众人见后毛骨悚然,可又不敢露出异样的表情来,生怕下一个倒霉的是自己呢?
可以说,最惨的就是那个因为身份低微被杀,最后,还落了个尸骨无存的下场的薛嫔了。和戚夫人比起来她并不幸运,因为,她既没有享受多少丈夫的宠爱,又连一个苟延残喘的机会都没得到,实在可怜。
高洋晚年过于好酒导致身体虚亏,于是在天保十年(559年)十月甲午日(公历11月25日)暴亡,时年34岁。文宣帝遗诏:
“凡诸凶事一依俭约。三年之丧,虽曰达礼,汉文革创,通行自昔,义有存焉,同之可也,丧月之断限以三十六日。嗣主、百僚、内外遐迩奉制割情,悉从公除。”
参考资料: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六》、《北齐书·帝纪第一·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