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古代刑法的残忍程度做一个排名的话,腰斩绝对能够名列前茅。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将人从腰间直接斩断的一种刑法。据考证,腰斩这种刑法在周朝就已经出现了。最初,腰斩是用的刑具是斧或钺,后面随着铁器的普及,就开始用刀代替。腰斩最残忍的地方不在于刀斩下的那一瞬间,而在于腰斩后,由于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在腰斩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犯人都会保持神智的清醒,承受着尸身分离的煎熬,直至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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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腰斩的次数多了,人们也就逐渐琢磨出了一些经验。一般来说,犯人在被腰斩之前,家属都会点打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身体上面一点的地方动手,这样可以使犯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死去,少一点痛苦。但如果碰到以下的几种情况,犯人可就要自求多福了。
碰到一位没有经验的刽子手;对于有经验的刽子手老师傅来说,他们对于人体有着充分的研究,知道在哪个地方动手可以一击毙命,并且不损害刀锋,一般来说,只要家属打点到位,犯人们基本上不会承受太久的痛苦。但对于一位新手,说不定由于紧张手一抖,就斩错位置,那犯人可真的就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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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自己孜然一人或行刑突然,刽子手没有得到打点;这都是行业的隐性规矩了,人家刽子手就指望这点外快养家糊口呢,你都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吝啬,刽子手肯定心里有怨气,下手时自然故意切身体下面,犯人往往疼的死去活来还久久不能死去。有人要故意整犯人;这次贿赂刽子手的可不是犯人了,而是犯人的一些仇人。他们想让犯人多受点罪,就让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地方动刀,并将腰斩之人的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犯人血不能出,多延续五六个小时不死,可谓残忍至极。
历史上被处以腰斩之刑的名人有很多,有李斯,晁错,方孝孺等,而最后一次腰斩是在雍正十一年,雍正将它判给了俞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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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鸿图,是浙江海盐人,在康熙五十一年的时候,进士及第,后出任了河南学政。要说这人,为官也算是兢兢业业,但却偏偏管不住家人,以致小妾与仆人私通外泄试题,收取贿赂近万两,弄得是满城风雨。后来河南巡抚王士俊到雍正面前弹劾了他,告他纳贿营私。十二年三月,雍正派户部侍郎前去审查,俞鸿图虽然知道自己没干过这事,但真金白银都在家里摆着,且妻妾仆从也承认了此事,俞不得不认罪。
雍正十二年三月,俞鸿图被处以腰斩,由于俞鸿图在被绑赴刑场是才知道自己要被处以腰斩,已经来不及打点,所有刽子手就给他来了个慢死,俞鸿图的上半身在地上不断滚动,残忍万分。最后,他用手指蘸血在地上写了七个大大的“惨”字后才慢慢死去。雍正听说了这一惨状后,也感觉此刑太过残忍,所以下令封刀,延续了两千多年的腰斩之刑到此才被真正废除。翻开中国古代刑法的历史,简短的文字背后,是真正的毛骨悚然,那些犯罪分子真应该庆幸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