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旧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为了有效的镇压百姓发明出无数残酷刑罚,可是有的刑具看起来很平常,用到犯人身上的时候却令人生不如死,残忍至极。下面笔者就简单地跟大家聊聊其中的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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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刑,顾名思义,这种刑罚是将犯人的身体密封到一个大木桶或者大木箱中,只允许露出头部。如此一来,犯人的身躯无法移动,只能半蹲或者半躺在里面,家人还可以按时给犯人喂饭吃,这听起来很不错吧?一天半天的到没什么大不了,时间长了身体会血液不畅通,更严重的是,如果将犯人受刑一天以上,那装身体的桶也就随之变成马桶了。再加上如果是酷热的夏季,极其污秽的桶中会滋生肮脏的虫。。。犯人的身体也会被群虫蚕食,严重的会慢慢被咬死甚至变成白骨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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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刑,这个刑罚也很好理解,就是不让犯人喝水吃饭,直到犯人被活活饿死。重要的是,犯人在行刑的时候其口中会被放入一块铁舌头,目的一是不会使犯人有机会咬舌自尽,二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任何饮食放入犯人嘴中,犯人也是无法下咽的。
墩锁,将犯人的手脚用巨大而异常沉重的石墩或者木墩拷起来,使之不能有丝毫移动。犯人在这种刑具的折磨下会四肢淤血,呼吸困难,大小便无法正常进行,导致痛苦难言,经过生不如死的折磨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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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笼又称立枷,清朝开始才正式作为法律惩治手段。木笼上端是枷,犯人站在笼内,脖子被枷卡住只露出头部在笼外,脚下垫上几块砖。犯人受罪的轻重程度和性命能苟延残喘多长时间,全在于脚下垫着几块砖。如果砖被一块接一块的抽走,犯人只能在卡住脖子的情况下踮脚站着;如果脚下掂的砖比较高,则只能屈腿艰难地支撑着身体。这种一般会在烈日下进行,很多犯人会被折磨地三五天就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