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里有这样一个惨烈的故事。
明光宗朱常洛的女儿乐安公主,嫁与宛平人巩永固为妻。两个育有五个子女。
崇祯皇帝跟巩永固的关系不错。崇祯十六年,他援引祖制,说勋臣驸马要入国子监读书,各位家中有适龄的学生吗?成国公朱纯臣、定国公徐允祯等都说家里只有还不到年纪的娃娃,没人能去,唯巩永固说自己愿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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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厉害的是,巩永固曾向崇祯皇帝建议,恢复被朱棣逼宫、自焚而死的建文帝的谥号以及庙宇。虽然并未被采纳,但京城里到处流传着巩永固有胆有识的传说。
崇祯十七年,形势危急,一些大臣建议把太子朱慈烺送往南京,以防万一。崇祯皇帝也有此想,却架不住反对声浪很大,没有做成。直到三月份,危如累卵,朱由检终于下定决心,不管其他人怎么看法,一定要把太子送出去。
此时,他能相信的人不多了。他想起巩永固也曾劝他放太子南下,因此密令巩永固及新乐侯刘文炳带兵护送太子南下。
巩永固接到密令之后,直摇头啊,说了句——亲臣不藏甲,臣等难以空手搏贼。
大明祖制,藩王贵胄,养兵有数量控制,连出城扫墓,都得报备,哪里有兵帮你去打仗啊。
巩永固凄凄惨惨说完这句话,哇哇大哭。
三月十九日,都城陷落。巩永固用黄绳子把五个子女绑在不久前去世,尚未来得及下葬的乐安公主灵柩上,说——此帝甥也,不可污贼手。举剑自刎,阖室自焚死。
很悲壮是不是?
很心痛是不是?
可怜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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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天读到崇祯时经常出入宫廷的锦衣卫王世德的记载,才发现,巩家并未绝后。
王世德说,巩永固,无子,有一女嫁给了京营总督李国祯的儿子李公藩。北京城破之前,小李带着巨款逃到了江南,康熙十七年(1678)的时候都还健在,他“颇豪而好客,竟以寿终”。
虽然他未说巩永固的女儿活到了什么时候,却可证明,巩永固并非如《明史》中所言,未留下一个后人。
王世德还写到,“野史云:永固以黄绳系子女五人于柱,谬矣”。
那么,王世德所记可信还是明史中巩永固烧死五个子女再自杀可信呢?
《明史》的资料,都是间接的,且最终成书,已到了乾隆四年。而王世德的记载,却是亲历的,记载于康熙年间。在他的那个时代,巩永固杀子女传言便已流布甚广,因此,他觉得有指出其错误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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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在民间的故事,变成了正史里的史实,突出了巩永固的高大上。
有人说,清朝人在《明史》里抹黑明朝,从这个例子看,似乎反而有美化之嫌。
如此看来,所谓的读史使人明智,应该有个前提,史料是尽可能全面的。否则,估计也会越读越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