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秦汉之际的社会大动荡,旧的礼仪制度几乎废坏殆尽。汉建立之后,由于当时处在战争时期,楚汉势不两立,结局很难预料,还无暇顾及礼仪制度的建设。同时,汉统治集团多数起自草养之间,对儒者及诗书之类持有偏见。然而,随着汉王朝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全国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恢复统治秩序,作为行为规范的礼制的建设,也成为汉初百废待举的一项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刘邦一向鄙薄儒生,却不得不令叔孙通定礼仪,以正君臣之位。叔孙通根据当时形势的需要,制订汉家的礼仪制度,撰成《汉仪》十二篇。
汉初草创礼仪制度,既采古礼及秦仪,又因时而创立新的仪制,现举几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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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君臣之位,立朝觐礼仪。刘邦即帝位之后,与臣僚虽然有了君臣的名分,但是却没有严格的君臣之礼。汉初诸将大多来自下层平民,不懂什么君臣的礼节,加以他们长期跟随刘邦南征北战,共同打出汉家的天下,成为西汉开国的功臣,因此并不把这位新帝王看得那么神圣。刘邦剖符论功行封的时候,这些功臣在殿上饮酒争功。他们喝醉了,就大喊大叫,甚至拔剑击砍柱子。刘邦见了这般情景,心里非常厌烦。叔孙通乘机对刘邦说:“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汉书·叔孙通传》),表示愿意召集一些儒生,共同制订一套朝仪。刘邦采纳他的意见,但要求不必太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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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孙通奉命从鲁国召访儒生30余人,连同他自己的弟子共100余人。他们用绵绳和茅草排列君臣的位次,在郊外习演朝觐的仪式,刘邦还命令群臣跟着练习。
汉初的礼制兼采秦仪,其中虽然有不少增益或减损,但是尊君抑臣的内容,大抵仍然袭用未改。这是确立封建等级制,加强皇权的需要。
此外,还制订诸侯王朝觐天子的礼仪。汉初推行封国制,分封众多诸侯王。前述根据汉制,诸侯王必须定期朝觐天子。汉代褚少孙补《史记》,曾对这种仪法作过叙述:“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史记·梁孝王世家》)。每年冬十月,诸候王必须行朝岁之礼,亲自到京师“贺正月”,朝觐天子,称为“春朝”。“四见”的仪式如下:诸侯王刚到京师时,先在禁中朝见天子,即所谓“小见”。这种朝见,因非朝会,又称“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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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朝的仪法,诸侯王入朝天子,留居长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如长期居留京师,须经允许方可久留。此外,诸侯王每年还要“秋请”,但不必亲往京师,可以派人替代。上述诸候王每年的朝请,是汉初一项重要的礼仪。早在高祖十一年(前196),刘邦“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汉书·高帝纪》),即有这种仪制的规定。
汉初所制订的礼仪,为的是明尊卑、别贵贱,维系封建等级制。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发展,到汉武帝时期,这种汉官礼仪也日趋苛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