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后,从首任皇帝朱元璋到明宣宗朱瞻基,6任皇帝,前后60年,均以后宫活人殉葬。活人殉葬之后,新皇帝就会给这些死去的宫女追赠一些头衔,表彰她们的行为,并下发一道通知:“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明史》113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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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113卷)说,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为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朝天女户”。这段的意思是,朱元璋死时以活人宫女殉葬,他们的父兄因此受到优恤和恩眷。《明史》(113卷)还说,“历成祖,仁、宣,亦皆用殉”。
在明朝,不但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死了要用活人殉葬,而且皇帝的儿孙们,即诸侯王死了,也要用活人殉葬。《明史》(113卷)还记载说:“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虽然皇帝的表彰决定说后妃的从死是“委身蹈义”,事实上绝不是这样。明成祖朱棣生前有妃子朝鲜美女韩氏,朱棣死时后宫美女数十人殉葬,韩氏在被要求殉葬的名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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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明朝活人殉葬历史的是明英宗。
明英宗朱祁镇的父亲朱瞻基死的时候,强迫从死的妃子“哭声震殿阁”的场面强烈刺激了这位当初才是9岁的孩子朱祁镇,这段经历成为他一生的梦魇。他即位后的13岁那年,他的哥哥周王朱有燉死了,明英宗写信给另一个哥哥朱有爝,要求不要让活人殉葬。但是,朱有燉的妃子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明史》120卷)。王世桢《 * 山堂别集》也记录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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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贵为皇帝,甚至也没有能够阻止自己的哥哥将大量活人殉葬的做法。他虽然不能禁止他的哥哥,但他自己还是亲自立遗嘱禁绝了自己身后活人殉葬的事。他的遗嘱说:“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
明英宗“从我做起”,果断出废止了活人殉葬的祖制。在我看来,明英宗,才是明朝一个真正值得记住的皇帝。
但是,活人殉葬仍然是禁而难绝。王世桢在他的笔记中还举了几个此后仍然殉葬的例子。成化四年,辽王上书皇帝,说他的儿子死了,希望让儿子的妻妾殉葬,明宪宗大加教训,并且让人把辽王儿子的妻妾送到皇宫保护起来,此事没有批准。但是成化22年,宁河王死后,他的几个夫人还是被要求殉葬,明宪宗以为烈妇自愿从死,还给予旌表,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