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两次改革在中央集权统治一体化中起了一定的调节和完善的作用。例如范仲淹的提倡设置“祠堂” 、“ 义庄” 、“族产” 、“族规” 、“ 乡约” , 发挥了宗法血缘的统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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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和王安石除了在政治体制和思想意识方面作了一些改革外, 在经济方面也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整顿, 如庆历新政中的“均公田” 、“厚农桑” , “减摇役” 。
以上这势都是书宋两次改革对专制丰只中来集权一体化的调节和加强的措施。从社会的改进, 历史的发展来说, 范仲淹和王安石所有的措施都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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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加强宋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一体化来衡量, 如通过官僚机构的调整, 财政经济的治理, “重农桑” 、“均公田” 、“ 减摇役” 、“ 青苗法” 、“ 免役法” 、“ 方田均税法” 、“均输法” 、“ 市易法”
等等, 限制了兼并, 扩大了财政税源, 这就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一体化的统治,一定程度的延长了北宋封建王朝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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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新政主要只限于在政治机制上作些表面的微小的改革, 不敢太多地接触到社会经济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