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战国到秦朝汉朝,再到明朝清朝,这两千多年的历史,基本都是男权的社会。在男权社会中,守节观念好似一把无形的枷锁,它既是古代对女子进行单方面禁锢的武器,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陋习在观念上的表现。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节。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便等于从此失去了她们最珍贵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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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耻辱的过堂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犯错,特别是有悖于三从四德的错误。比如说明朝遵循程朱理学之后,一旦犯了这种事儿,就要过堂,而过堂就是她们要过的第一关!轻则在堂上被去尽衣裤笞杖,即“裸笞”,在执行的时候还会有很多街坊四邻在衙门口围观!重则被尽去衣衫游街示众,名曰“行肉”。被这样过堂的人回家后多数都选择了自我了断。
这还不是最无法忍受的,那些过堂以后被判入狱的人,则生死两难!
二、狱卒的“轮流当班”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话说一个叫伍秋月的女子被阴间鬼差抓了去,关进了监狱。入狱后两个狱卒对她大动手脚,百般戏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来了这里,还想守身如玉吗?”那天夜里十几名狱卒便轮流“当了班”!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却是在暗喻现实牢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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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牢房专用工具
入了牢房并不只上面那两条那样“简单”,看过下面这几样东西,你就知道什么叫生死两难了!
木马在唐朝时期我国开始使用了,《狄公传》(狄仁杰传记)中就有详细记载,书中说是狄仁杰发明了此物,而且还详细的记录了名叫周氏的妇人,受用此刑的生动描述。长有40厘米,可任意滑动,只是一时片刻后那周氏便承受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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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苦梨,这是一个能随意调整开度的工具,明朝时期传入我国,张度最小的时候放进去,然后调整到最大,最后猛的拽出来!想一想都脊背发凉。
排夹,真实的排夹是把两个“包子”从缝隙中伸出来,然后由两个人在旁边不断勒紧,那种痛楚不是男生可以想象的!
破贞,大家看到就应该知道怎么用了,不便详说,大家自行脑补吧。
这些东西在我国历史上屡试不爽,特别是明朝和清朝,更是把牢狱之灾发展到了极限,很多人即使能从狱中出来,也都选择了自我了断,不得不说有些人应该为没生过在古代而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