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当然不止三个老婆,我们今天介绍的是在书中出卖比较频繁的三位.
在《金瓶梅》三大女主角来说,对于个体情欲的追求截然不同。潘金莲伴随着主体意识觉醒的味道,感到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明确地去追求自己的所爱,极力想摆脱一个女性“百年苦乐由他人”(第十二回)的命运。不顾社会礼法,不信任何说教,只相信自我,努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与此不同,李瓶儿、庞春梅主要是出于原始情欲的冲动,缺乏主体意识的自觉。李瓶儿长期处在性饥渴的状态之中,只是停留在原始本能的层面上,缺乏自我意识和明确的追求。先前作为梁中书的妾,因畏惧夫人,“只在外边书房内住”。
后名义上嫁给了花子虚,却“老公公在时,和他另在一间房睡着”(第十七回),其叔花太监到广南去,竟带她去“住了半年有馀”(第十回),可见她实为太监的玩物。再遇“轻浮狂诈”的蒋竹山,只是胡乱地要他“有甚相知人家亲事举保来说,无有个不依之理”(第十七回),一无自己的主见,结果被蒋竹山轻易地骗到了手,而蒋竹山却是个性无能的“中看不中吃蜡枪头、死王八”,“往往干事不称其意”(第十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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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通过这三桩亲事,清楚地告诉了人们:本“好风月”的李瓶儿却长期处在性饥渴的状态之中;她在寻求解决“郁结于中”的“不遂之意”时,实无个人明确的主见(第十七回)。后来她之所以倾倒于西门庆,主要也就是领教了他的“狂风骤雨”,深深地感到:“谁似冤家这般可奴之意,就是医奴的药一般。”(第十九回)只有西门庆,才真正使她的性欲得到了满足。因此,李瓶儿尽管也“偷情”,但她只是停留在原始本能的层面上,缺乏自我意识和明确的追求.。
李瓶儿不像潘金莲那样无法无天,气死花子虚,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她的死,实际上就是被社会道德所压垮的。当年,她在与西门庆合谋抵盗财物气死花子虚时,决定“不与男子汉一心”,一切都做得比较绝,活活将花子虚气死。这时,她沉醉在挣脱一种羁绊的亢奋之中,况且花子虚的死毕竟有异于武大郎的死,她可以不负什么法律的责任。但是时过境迁,特别是到西门庆家,遇到种种不如意之后,回首往事,免不了要觉得自己有负于过去的丈夫,升腾起一种负罪感。她的这种内心深处的苦恼,被善于通过梦来描写心理的作者刻画得是何等的精微。在她病重时,恍恍惚惚、几次三番地梦见花子虚来催命,这显然是她一种内疚心理的折射。
梦,是她潜意识的反映。实际上,她一嫁到西门家,受尽羞辱,思想上就起过波折。西门庆骂她:“淫妇,你既然亏心,何消来我家上吊! ”(第十九回)“ 亏心”两字,正点着她的痛处。后来,官哥生病、夭折,她更怀疑这是遭到了报应,因此常常梦见花子虚来夺她的孩子。西门庆对此倒是很清醒,告诉她这是“旧时梦境”,每一次李瓶儿向他诉说梦境时,每一次都劝她“把心放正着,休要疑影他”(第六十二回),即是要她从对花子虚的负罪感中解脱出来。可是沉重的道德压力,伴随着因果报应的意识,总究使她喘不过气来。一直到临死前,她还是梦见“那厮领着两个人,又来我跟前闹了一回,说道: 你请法师来遣我,我已告准在阴司,决不容你! 发恨而去,明日便来拿我也。”(第六十二回)“告准在阴司”一语,也正反映了她内心有亏,自觉罪孽深重。她请王姑子在她死后“多诵些《血盆经》,忏我这罪业。”深深的感叹说:“还不知堕多少罪业哩!”(第六十二回)因此,李瓶儿的死,可以说最后不是在法律,而是在道德的重压下走向了绝路的。社会道德观念实际上包容了她的个人意志,她还缺乏自觉的主体意识。庞春梅,让跟谁睡就跟谁睡,同样缺乏主体意识,具有性贪欲的本性。
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 ”,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第八十五回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干的好”而被吴月娘捉住后,闷闷不乐,她就劝潘金莲说:娘,你老人家也少要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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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这就是她的人生目标。崇祯本于此有眉批云:“后之贪欲而死,已见端矣。”张竹坡有夹批云:“是春梅结果。”这都点明了春梅贪欲的本性。当时,她“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 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 ”张竹坡在此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后来在守备府里,也就是因为丈夫“逐日理会军情,干朝廷国事,焦心劳思”,“至于房帏色欲之事,久不沾身”,使她“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终于与周义“ 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第一百回)。
她完全是因欲而淫,以淫为的,最后“以淫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人作为主体,其相对的客体本来有两个: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社会。人的主体意识独立,既要不受制于自然,又要不受制于社会。假如说,李瓶儿的意识还不能从当时的社会规范中独立出来,将个人消溶在社会之中的话,那么,庞春梅的“淫”恐怕连对于自然也未能驾驭。她只是人的自然本能需要的殉葬品。儒家所强调的:“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就表现了人类在对待情欲问题上能超乎自然、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可惜庞春梅的淫欲在多数情况下是连一点点情与爱的波澜也没有,纯粹是本能的冲动,最后就被这种自然的本能吞噬了一个年青女性的个体生命,所以她们与主体意识的觉醒沾不上边。在社会道德的笼罩与自然规律的控制下,她们的那种原始的肉欲冲动,只能将她们推上人生的悲剧舞台。当她们很快地花消玉殒之时,恐怕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个体价值之何在。潘金莲具有性自主,然而越是想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就越陷入情欲的怪圈。
与《水浒传》里潘金莲反抗张大户淫威的“烈女”事迹不同,《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天性风流婉转,18岁被张大户收用。张大户惧内,这才把金莲白送给武大,而武大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老婆出卖肉体换来的物质利益。做男人到这份上,我只能想到“猥琐”二字。武松点燃了金莲的欲火,又大义凛然地拒绝,恰在这时,英俊多金的西门庆出现了,任凭哪个年代,这样的男人都毫无例外地能获得世俗女子的欢心。没费什么功夫,金莲就出轨了,继而毒杀亲夫。
金莲把西门庆当作救命稻草,但西门庆其实只是玩玩而已。武大死后,西门庆冷落了金莲一段日子,先是娶孟玉楼,后来嫁女儿,总之男人想甩女人的时候,便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金莲不依不饶,为躲避武松复仇,西门庆匆匆娶了金莲。才进西门府,西门庆就在外面包养妓女李桂姐,半个月不回家。金莲相思难熬,写下一封情书:“孤眠心硬浑似铁,这凄凉怎捱今夜?”这文雅的辞令,很难想象出自一个市井女性之手。果然,在《金瓶梅》后文中,潘姥姥说,金莲小时候上过三年女学,因为父亲病故,才去了王召宣府习弹唱。古代女子识文断字者少,而金莲的父亲,区区一个裁缝,居然送女儿读书,可见见识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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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的情书,没有感动西门庆,反遭来嘲笑。西门庆到底不是饱读诗书的贾宝玉,他怎懂得“怜香惜玉”?金莲在失望中,和琴童勾搭,继而与女婿陈经济行淫,欲海沉沦。为了讨得西门庆的欢心,金莲心甘情愿地接受西门庆的各种变态性行为,而云雨时索金索银。金莲如是淫乱,死不足惜,惟独她的死,颇令我感动。西门庆病逝,金莲被逐。武松找到王婆,说要娶金莲。金莲在帘内听见武松的声音,又偷偷看他,心想:“这段姻缘,还落在他家手里。”不等王婆叫,自己出来,同意婚事,到底还是爱武松啊。王婆嘲讽道,“还吃旧锅里粥去了。”金莲义无反顾,嫁给无权无势的武松,当夜,被武松手刃剖心
我一直认为,金莲其实很想自主的,她越是想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就越陷入情欲的怪圈,成为欲望的动物。她以为她的偷情是对男权的反抗,却不断成为男人的玩物。除了花容月貌,金莲一无所有,她的琵琶曲,她的诗词歌赋,不论是张大户、西门庆,还是武大、武松,都不是“知音”。假如金莲家庭条件再好些,相貌平常些,没有那么多才艺,也不够聪明,或许,她能像吴月娘一样,没有爱过,没有恨过,容忍丈夫的寻花问柳,守贞持家,如大部分中国女性一样,将青春激情湮没在无情的岁月中,一生庸碌却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