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智深到华州城刺杀贺太守,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自己还被捉。这是鲁智深自出场以来第一次如此狼狈,如此尴尬,如此出丑,用他自己的话说,被人笑话了。但是,在这种身陷缧绁的绝境中,鲁智深竟然爆发出特别耀眼的光彩,作为一个俘囚,他竟然反客为主,上演了一出极其精彩的绝地反击,并最终反败为胜,成就了异样的精彩。
贺太守之所以抓鲁智深,只是对他可疑的举动有怀疑,却并没有什么真凭实据,因为鲁智深毕竟没有实施刺杀行为就已被抓,并且被抓之时,他身边没有凶器。鲁智深只要不承认自己是刺客,随便编一个谎,就可能脱身,至少可以蒙骗拖延对方一段时间,从而可以为梁山救他争取宝贵的时间。
《水浒》的百回本、百二十回本也正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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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太守一看已拿住鲁智深,喝令推到厅前阶下,他要亲自勘问。这时,他一定是这样的心态:一方面沾沾自喜于自己识破刺客的聪明,一方面又乐于看到这个刺客的被识破活捉时的狼狈。但是他万没想到,这个胖和尚一点狼狈相也没有,反而把他骂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
鲁智深是怎么骂的呢?
鲁智深先是对贺太守作道德鉴定:你这害民贪色的直娘贼!你便敢拿倒洒家!
贺太守一定完全被台阶下面的这个胖和尚弄糊涂了。这到底是谁审谁啊?这个胖和尚,到底是谁啊?
别急,鲁智深马上就说到自己 :“俺死亦与史进兄弟一处死,倒不烦恼。只是洒家死了,宋公明阿哥须不与你干休!”
贺太守很痛苦很愤怒的发现,这个胖和尚是彻底的鄙视自己,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所以根本犯不着对自己隐瞒什么。没等贺太守开口,鲁智深已堂堂的亮出自己的身份:不仅主动承认了自己是刺客,还承认了与史进的关系。承认了与史进的关系,就等于承认了与少华山的关系,承认了与少华山的关系,性质就变了,罪行就大了——他不再是针对个别官员的刑事犯罪,而是直接威胁朝廷的造反了。
刑事犯罪和造反,这两者,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性质的,后者要严重得多,处罚也严厉得多。因为前者只危害特定的个别的对象,而后者则是危害整个社会,危害整个统治阶级及其统治,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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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仅如此。鲁智深还自豪地宣布了自己是梁山泊的强盗。梁山又是什么概念?那是被宋徽宗御笔书写在宫中的著名的“四大寇”之首:在72回,柴进混进宫中,亲眼看到徽宗在睿思殿的素白屏风上写着:山东宋江,淮西王庆,河北田虎,江南方腊!那是让皇帝头疼不已,耿耿于怀,念念不忘,日夜想着剿灭的对象!
虽然自己是阶下囚,对方是阶上主;自己是强盗,对方是体面的朝廷命官,但鲁智深竟毫不泄气,反而盛气凌人,反客为主,指着对方鼻子,骂得对方还口不得。一个强盗,一个被正统道德观念彻底否定的强盗,在朝廷命官面前,一丝自卑没有,一点惭愧没有,为什么?
因为,鲁智深知道,对方虽然表面上是身披官服的体面的官员,实际上却是一个害民贪色的贼!一个真正的贼!而鲁智深自己,虽然有一个强盗的身份,却是一直行侠仗义打抱不平,除暴安良的义士!
岳珂(岳飞的孙子)的《桯史》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郑广本是个海寇,后来受朝廷招安,当上了福州延祥寨统领。
一日,郑广到福州府衙参加聚会,满座官员,济济一堂。大家谈笑风生,吟诗作赋。可是,由于郑广的出身,官员们没有一个愿意理会他。郑广起立说:“我是个粗人,可是今晚也有一首诗,献给大家,好吗?”众人安静下来,郑广大声吟道:
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
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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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座官员,一时鸦雀无声。
有意思的是,郑广在绍兴六年(1136 )被招安时,朝廷册封他做的官就是“保义郎”,而宋江的绰号就是“呼保义”。
宋江这个绰号的意思,可能就与这个“保义郎”的官名有关。
鲁智深面对着当时的“众官做官却做贼”的事实,在这样的“官贼”面前,他这样的行侠仗义的所谓强盗,他们之间,不是官和盗的关系,而是“官贼”和侠盗、义盗的关系。那他有什么好自卑惭愧的呢?正如《桯史》所记,真正需要惭愧的,是这些披着官服的“官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