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戏剧舞台上经久不息的那一出《铡美案》或曰《秦香莲》,让陈世美成为“见异思迁、忘恩负义”的代名词。人们大凡一说到某男人如何抛弃发妻,便会随口吐出三个字:“陈世美”!
那么,历史上是否确有陈世美其人?他果真为图富贵抛弃过秦香莲吗?
传统戏剧中的陈世美,自报家门是“湖广均州人氏”。而古代把湖北湖南称为湖广行省的,只有明代和清初。而宋代则把省级区划称为“路”。湖北系荆湖北路,湖南曰荆湖南路。既然陈世美自称是湖广人氏,也就肯定其所处的年代在明清之际,而不可能是包公生活的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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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疑惑的是,明清时期的陈世美怎么会被宋朝的包公铡了呢?二百年来,《铡美案》虽然在国人中家喻户晓,让陈世美臭名昭著,但据有关方家搜集的大量素材来看,《铡美案》实乃戏剧舞台上的一桩历史“冤案”。
让人饶有兴趣的是,原湖北均县(今丹江口市)一地至今还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语。据丹江口市童德伦老人历经数十年考证认为::陈世美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他的原型叫陈年谷,号熟美,均州人氏,清初进士。《均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
《湖北历史人物辞典》亦所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今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当地民间传说和1992年在丹江口市发现的有关陈熟美的碑文记载均表明,陈熟美是一个为官清廉、刚直不阿、体察民情的清官。如此清官,何以背负“嫌贫爱富、杀妻灭子”的十恶不赦之罪?其中确实另有原委。
陈熟美为官时,多有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而求仕进。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他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胡梦蝶也携另一同窗仇梦麟欲找陈熟美求得一官半职,遭总管家回绝后,顿生报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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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恨而归的胡梦蝶与仇梦麟走到河南南阳,正遇上当地上演曲剧《琵琶记》。《琵琶记》是我国古代戏曲史上的一出著名悲剧,创作于元代,说得是河南书生蔡伯楷辞别父母和妻子,进京赶考。经过几番应试,终于高中状元。此后,又被牛丞相看中,入赘牛府,成了相爷的爱婿。蔡伯楷只顾贪图荣华富贵,早已忘了父母和妻子。不想家乡连遭大旱,父母双亡,妻子赵五娘生活无着,只有怀抱琵琶沿街卖唱,乞讨要饭。
二人看到戏中所演正是忘恩负义之事,于是计上心来,请戏班子按自己的意愿,把《琵琶记》的情节加以改造,把戏中忘恩负义的男主人公换成了他们怨恨的陈熟美(陈世美),女主人公则换成秦香莲,编造了一出他们认为赛过《琵琶记》的新戏,据传即后来的《赛琵琶》,又名《秦香莲抱琵琶》。
戏的内容差不多,只是把名字换了一下,还把陈世美说成了驸马。改编后的《琵琶记》在河南、陕西、湖北一带不断传演,还真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和共鸣。
后来此戏又演变成让宋朝的包青天铡了这位清代的陈世美,让故事演义为发生在宋代,戏名也曰《铡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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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均州城从来不演《铡美案》。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熟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
古时候文人之间很少直呼其名,一般都以字号相称。所以陈熟美应该是同窗好友对陈年谷的日常相称,而陈熟美和陈世美仅一字之差罢了。至于秦香莲,她的生活原型真名叫秦馨莲,是陈熟美的第二个妻子。夫妻相敬如宾,白头偕老。根本没有戏剧中所编的那些情节。编戏人为了掩人耳目,把秦馨莲改成秦香莲。现丹江口市六里坪镇的秦家楼村,就是秦馨莲的家乡,但受戏曲《铡美案》的影响,乡亲们很少有人知道秦馨莲的名字,他们只知道秦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