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刑”,是古代残废肢体、残害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墨、劓、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彩的刑罚。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风行,《盐铁论》中就有“劓鼻盈车、履贱踊贵”的记述。这种让人切齿痛恨的酷刑,一直延续到汉初。
然而,到了汉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五月,汉文帝刘恒却突然发布了废除肉刑的诏书:“今人有过……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史记·文帝本纪》)
令人惊讶的是,促成汉文帝废除肉刑这一历史重大决策的,竟然是一位年龄只有十几岁的民间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缇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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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刑法志》里记载这样一个案例。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齐太仓令,为官清廉,后辞职研究医术,到处游历给人治病。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治疗时,因贵妇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遭到了诬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须受肉刑。由于淳于意曾当过官,所以应当被押送长安受刑。与家人临别之时,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哎!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紧急事情,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听到父亲讲这些话,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冤屈。”淳于意没有想到小女儿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宽慰,但从齐地到长安路途艰险,所以坚决不同意。缇萦以死相求,差解怕闹出人命来,只好带她前往。
经过一路艰难跋涉,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和对千万受刑者的深切同情,请人代拟奏章,并冲破种种阻碍,大胆上书汉文帝陈述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声,现在不慎犯了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时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死上书的胆识孝心,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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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新的刑律修成并颁行天下。新刑律规定:黥刑,改为递去头发,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史书称,从此以后社会“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资治通鉴·汉纪》)
汉文帝废除肉刑,既顺应了民心,又为农业生产保全了更多的劳动力,有利于自身的统治,合乎历史发展的潮流。而少女缇萦为救父不畏艰难和强权,勇敢地上书皇帝,又为汉文帝废除肉刑提供了契机,最终促成了肉刑的废止。缇萦上书救父的事迹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曾由衷地赞叹道:“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还有人写诗赞扬缇萦:“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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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废除肉刑,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进步,是刑罚制度从极端野蛮残酷向相对宽缓人道逐渐过渡的一个划时代的重要里程碑。缇萦上书救父不仅成为中国孝道的典范,而且对于推动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