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娶妻,这在很早以前就有记载。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一个名叫吕言晤的刀笔吏的女儿吕国姝之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为妻,元擢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而这个太监也怂恿其妻和皇帝私通以逐宠幸,以后当了天雄军节度使。
宦官在宫廷中的淫乱,也是史不绝书。例如在本书第四章第五节所述的李延年,除了作为汉武帝的男宠外,又和宫女发生性关系,这是见于正史的。《史记·佞幸列传》记载:“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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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上面这段话:李延年是中山国的人,他父母和他以及兄弟姐妹们,原来都是歌舞演员。李延年因犯法被宫刑,然后到狗监任职。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向武帝说起李延年妹妹善长舞蹈的事,武帝见到李延年的妹妹,心里很喜欢她。待到李延年妹妹被召进宫中后,又召李延年进宫,使他显贵起来。李延年善于唱歌,创作了新的歌曲,这时皇上正修造天地庙,想创作歌词配乐歌唱。李延年善于迎合皇上的心意办事,配合乐曲唱了新作的歌词。他妹妹也得到武帝的宠幸,生了男孩子。李延年佩带二千石官职的印章,称作“协声律”。他同皇上同卧同起,非常显贵,而且受宠爱,和韩嫣受到的宠幸相似。过了很长时间,李延年渐渐和宫女有淫乱行为,出入皇宫骄傲放纵。待到他妹妹李夫人死后,皇帝对他的宠爱衰减了,于是李延年及其兄弟们被拘捕而杀死。
不过这里似有不少问题:李延年与皇帝同卧起时,无疑地他是在扮演女人的角色;而他和宫女发生性关系时,又是在扮演男人的角色。他既已受腐刑(宫刑),怎么还有性能力?
这个矛盾似乎不好解释,于是后人就挖空心思地为之辩解了,如徐广《史记集辞》云:“一作季弟与中人乱。”又《史记考证》更云:“《汉书》作‘久之,延年弟季与中人乱’,徐(广)一本可据,不然,下文‘诛昆弟’三字不可解。”这都是说,“与中人乱”的不是李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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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清人命正燮作《癸巳类稿》时,才纠正了这种妄改古籍、肆意曲解的恶习,并一一加以批驳。俞氏从《后汉书·栾巴传》数起,历举唐、宋、明宦者娶妻纳妾之事为例,说明认为阉人一定不能与宫女私通,完全是缺乏史识的谬见。
古代宫廷中宦者的淫行,历史上早有记载。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叔子、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谮在宫中不谨”。孔颖达《正义》又云:“事有嫌疑,故谗者因之而为罪。”郑玄所说的“寺人在宫中不谨”,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
到了汉、唐之际,这类现象更多。后汉的宦者栾巴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到唐时由于宦者高力士、李辅国曾奉旨娶妇,所以太监娶妻更为流行。
《洛阳伽蓝记》卷一节引萧忻语云:“高轩升斗者,尽是阉官之嫠(寡)妇,胡马鸣珂者,莫非黄门(宦者)之养息也。”宦者寡妇多,女人亦多。《后汉书·宦者列传》云:“嫱嫒侍儿,充备绮室”。《后汉书·刘瑜传》又云:“常侍黄门亦广妻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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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人的笔记小说中,对这种情况也有反映,如《平妖传》雷太监娶胡媚儿,又如《纪录汇编》卷一八八、田艺术《留青日札摘》、谈迁《枣林杂俎》、赵吉士《寄园寄所寄》、赵翼《陔余丛考》等都可参阅。
为什么有些宦者还有性欲,还能“人道”,原因是复杂的:一是阉割得不彻底,即所谓“净身未净”。二是有的宦者显贵后,想方设法使“阳具复起”,虽然此法具体如何今人已不了解了。三是虽不能行房事,但用其它方法代替。四是装装样子,如《后汉书·周策传》云:“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不过是“虚有形势”而已。但是不管怎么说,许多宦官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