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草泽之中异人无数,他们异于常人的天赋令人叹绝。就像奥运会比赛中各个项目的世界纪录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无法企及的。下面的这位主人公就因为其拥有常人所没有的“飞毛腿”而屡屡逃脱罪责。
“神行太保”,《水浒传》有云,戴宗就是靠着“腿绊甲马”的神术而日行千里的。不过借助于玄而又玄的巫术,总还显得有点儿夸大其辞,令人不甚相信。可是,主人公麦铁杖就是靠着两双肉腿创造出这项记录来,并名标青史,在二十四史之《隋书》中列传。
《隋书·列传第二十九·麦铁杖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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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铁杖,始兴人也。骁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性疏诞使酒,好交游,重信义,每以渔猎为事,不治产业。陈太建中,结聚为群盗,广州刺史欧阳頠俘之以献,没为官户,配执御伞。每罢朝后,行百馀里,夜至南徐州,俞城而入,行光火劫盗。旦还,及时仍又执伞。如此者十馀度,物主识之,州以状奏。朝士见铁杖每旦恆在,不之信也。后数告变,尚书蔡徵曰:“此可验耳。”于仗下时,购以百金,求人送诏书与南徐州刺史。铁杖出应募,赍敕而往,明旦及奏事。帝曰:“信然,为盗明矣。”惜其勇捷,诫而释之。
这位老麦仗着自己“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的本事,堂而皇之的在异地搞起了明火执杖的打劫营生。在金陵(今南京)与南徐州(今镇江)(注:南京镇江距离70公里)一晚来回,得手十数次。因为赃物为物主所识,被告上朝廷。可是老麦天天下午上班,第二天早上上班,寻常人哪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跑到镇江去犯案呢?大家都不相信。可是架不住人家老告状。这个时候,陈国尚书蔡徵出了个注意:悬赏百金,让人连夜将诏书送给南徐州刺史。
面对百金的诱惑,老麦利令智昏,屁颠屁颠的往圈套里面钻。用上了自己的飞毛腿绝技,应声送诏书而去,第二天早上,堂而皇之的向皇帝讨封赏。这下子罪证板上钉钉,大家都知道是他干得。于是迎接他的不是白花花的银子,而是金闪闪的镣铐。要不是皇帝看他的本事惊人,早就“喀嚓”一声,人头落地了。吃了牢饭之后,老麦丢了饭碗,失业在家。
老麦后来的光辉事迹传中仍然有表。陈朝灭亡后,隋朝看上他的武功与飞毛腿,将之征入军伍。本事超人的老麦很快崭露头角,屡立战功,最后以右屯卫大将军(正三品)的军衔战死于辽东战场。也算是没有辱没自己一身的超人本领。
由老麦在陈、隋两朝的待遇,或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陈灭隋兴的必然来。老麦超人的武功与飞毛腿,在陈朝,要不是无人能识,要不是识而不用;而在隋代,老麦的这身本领则彻底卖与了朝廷,最终战死沙场。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角度而言,陈亡隋兴不也是必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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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超人,然而为什么有的民族人才辈出,有的民族人才寥寥呢?人未尽其才、物未尽其用,若是而已。
世无无用之物,惟物未尽其用。任何一个岗位,都有一个最适合他的人。如果能够找到这个人,那么就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就人类社会而言,能够做到每个岗位都找到适合的人,迄今未有达到。然而,契合度越高,这个社会就越发展。或者,这就是现在世界上有的民族人才辈出,有的民族人才寥寥的缘故吧!原因何在?
“找到最合适人”的环节出了问题。或者才而不知,或者才而不用。如何解决这个环节,恐怕就是今日社会所需要反思的了。别有像麦铁杖这样的人才而不知,或弃置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