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死了,死于驸马之手——据说驸马来了个漂亮的回旋踢,正踢在已经怀孕七个月的公主的肚子上,公主砰的摔倒在地,下体出血,没等太医赶到,她已香消玉殒,连同肚子里的胎儿,一同失去了生命。
用我们现在的话讲,就是驸马对公主实施了家庭暴力,造成了一尸两命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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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幸的公主复姓拓拔,芳名待考,是北魏孝文帝的女儿、北魏宣武帝的妹妹、北魏孝明帝的姑姑,史称兰陵公主。
兰陵公主生在帝王之家,金枝玉叶,锦衣玉食,享尽人间富贵。人长得也漂亮,而且粗通四书,在文盲频出的北魏一朝,简直算是才女。那个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的驸马姓刘,名叫刘辉,是已故大将军刘昶的儿子,跟兰陵公主年岁相当,相貌也绝对说得过去。
一个是秀外慧中的帝王千金,一个是英俊潇洒的世家公子,既门当户对,又郎才女貌,真是金花配银花、西葫芦配黄瓜,再配也没有了。按理说,他们应该生活得很幸福才对,但生活恰恰就是不讲理,尤其是婚姻生活。
《魏书》第五十九卷记载,兰陵公主在公元504年嫁给刘辉,刚开始俩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过了几年之后,刘辉刘驸马开始觉得乏味了,在他眼里,早年如花似玉的公主已经成了黄脸婆,引不起他的兴趣了,他喜欢上家里一个小丫鬟。您知道,我们通常所谓的封建社会,本质上其实是奴隶社会,丫鬟其实就是女奴隶,按照当时法律,奴隶主想占有女奴隶,女奴隶是可以反抗的,但却不能在反抗过程中使奴隶主受伤,更不能在反抗过程中让奴隶主失去生命,否则就犯了“以卑犯尊”的重罪。这项变态法律贯穿整个封建社会之始终,使得不计其数的女仆不得不失身于色狼主人,而没有几个能像邓玉娇女士那样拔刀自卫。因此所以,刘辉很顺利地占有了那小丫鬟,并使她怀上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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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兰陵公主气坏了,她找皇帝告状,说驸马是个花心男人,皇帝没理会(皇帝本人三宫六院,更是个花心男人)。兰陵公主不得已,又找皇帝他妈灵太后求助。按亲属关系,灵太后是兰陵公主的娘家嫂子,看到小姑子受人欺负,同为女人的灵太后出面了,她通过皇帝颁布谕旨,让刘辉跟兰陵公主离婚,从驸马府里卷铺盖滚蛋。
刘辉傻了眼,四处托人说情,终于在一年之后劝得兰陵公主回心转意,同意复婚。然而刘辉似乎有点儿记吃不记打,半年之后,公主怀孕了,刘辉耐不住寂寞,又跟别的女人好上,而且这回不是一个,他刘驸马大手笔,同时包了两个小蜜。
公主本以为丈夫改头换面,哪知他故态重萌甚至变本加利,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即跟刘辉大闹起来。俩人越闹动静越大,像其他夫妻开战一样,家里的锅碗瓢盆开始遭殃,估计盘子也摔碎了不少。然后就是动手,刘辉的脸被公主抓了几下,勃然大怒,这厮跳起来对准公主猛踹一脚,把公主和公主肚子里的胎儿都踹死了。
刘辉又悔又怕,开始逃亡。可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踢死了公主,逃到哪里都得被人抓住。很快地,刘辉在温县(在今河南焦作)落网。
怎么判处刘辉是个问题。要按现代法律,这小子包养小蜜、踢死老婆,既犯重婚罪,又犯杀人罪(虽然是误杀),杀了人还不主动自首,即使不判死刑,也得判一死缓。然而按照北魏的法律却不能这么判,因为在北魏,男人可以一妻多妾,甚至可以多妻多妾,女人则不许同时嫁给两个男人,所以只有女人会犯重婚罪,男人是没有重婚罪这一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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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的杀人罪也分好几种:如果是妻妾杀死丈夫,罪加一等,本来判砍头,改判剐刑;丈夫杀死妻妾却可以罪减一等,本来判砍头,改判徒刑。刘辉是丈夫,兰陵公主是妻子,故此他虽然杀死了兰陵公主,依法却罪不至死。所以大臣们议定让刘辉充军,这一结果呈报上去,遭到了灵太后的极力反对,她说:刘辉无情无义无法无天,如果不杀了他,天下男人都效仿起来,那我们女人还有活路没有?必须得杀,不然咽不下这口气!
大臣们跟灵太后辩论,双方争执不下,后来皇帝发话了:就按我妈说的办,把刘辉那小子弄死得了。果然金口玉言,刘辉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