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三苏祠,作者曾多次前往拜访
苏轼一生共有三个伴侣:结发之妻王弗、继室王闰之、侍妾王朝云,苏轼与她们情真意笃。王弗生长子苏迈,王闰之生次子苏迨和三子苏过,朝云在黄州时生下四子苏遁,却不幸夭折。朝云在闰之病逝后,安居侍妾之位,陪着苏轼贬谪岭南,不幸病死于惠州。
有一种奇特的言论,非常值得注意。钟来茵先生在《苏东坡三部曲》“总序”中说:
一旦我们了解了真实的历史事实,才知道苏轼对前面的两位夫人,感情平平淡淡,诗人为她们献上的作品仅一二篇;而东坡对朝云爱得炽热、持久,诗人为其所写的作品竟然超过二十篇 。
在学术著作可以量化的今天,爱情质量也用题诗多少来量化。按此道理,晚年爱上比自己小约三十岁的歌星梁菁菁的梁实秋先生,在短短的时间里写了上千封情书(有时一天多达三封),和他相比,苏轼对朝云的爱,也应算作很平淡呢!然而苏轼一曲《江城子》,使天下中华识字儿女无不能诵“十年生死两茫茫”,若让梁实秋先生选编《古今十大爱情诗文》,想必也不会将这首词摒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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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莱茵先生所说的“一旦我们了解了真实的历史事实”,除了诗篇多少之外,还有一个依据。他说:
苏轼多次宣布,他年轻时欲隐林泉,不愿结婚,不愿出仕,迫于父母之命,才改变初衷的。由此可见,苏轼与王弗的结合,是父母之命,媒勺(龙吟按:应为“妁”)之言的产物,不是一对年轻男女强烈感情的产物……任何事物都是通过比较才有区别,苏轼对王朝云的强烈的爱情,反衬出苏轼与王弗的感情是较为一般的。
王弗病逝于治平二年(1065),苏轼纳朝云为妾则是十年后的事,二人如何“比较”?况且钟氏在书中也曾推断:苏轼纳朝云为妾,既与顶头上司——当时的杭州太守陈襄故意安排有关,又跟自己夫人王闰之催促密不可分 ,这里有没有“长官之命”、“贤内充媒”因素?而“苏轼与王弗的结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却是纯乎臆测。
所谓“苏轼多次宣布,他年轻时欲隐林泉,不愿结婚,不愿出仕,迫于父母之命,才改变初衷的。”依据有两个:一是苏轼的《与刘宜翁使君书》:
轼龆龀好道,本不欲婚宦,为父兄所强,一落世网,不能自逭。
刘宜翁是曾在三茅山学道的隐逸之人,晚年被贬于惠州的苏轼与他通信,谈及自己童年喜欢出家学道,不想结婚、不想做官之事,应是出自肺腑之言。苏轼七八岁时随眉山道士张易简读书,晚年在海南,这位先生还入梦对他进行教诲(见《众妙堂记》),“龆龀好道”定与这位道长有关。至于“不欲婚宦”,原因是曾被“父兄”强加给婚姻。这里的“父”不仅指父亲,伯父也是父辈;兄即指其伯父苏涣的儿子苏不欺、苏不疑等,可是他们所“强”之人是不是王弗呢?
宋人《东园丛说》记载着苏轼少年时的另一段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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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家言及苏公少年时,常夜读书,邻家豪右之女,尝窃听之。一夕来奔,苏公不纳,而约以登第后聘以为室。暨公及第,已别娶仕宦。岁久访问其所适何人,以守前言不嫁而死。其词有“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之句,正谓斯人也。“拣尽寒枝不肯栖,枫落吴江(一作沙洲)冷”之句,谓此人不嫁而亡云也。
苏轼的《卜算子》词寓意何在,至今众说纷纭(涉及四个女子),这里不必卷入。我们要注意这段话的前半部分,所说的正是苏轼的婚姻问题。
《东园丛说》为南宋初年李如箎所撰,《四库总目提要》认为其书虽被后人搀入杂说,但所记之事多“典核不苟”,因此作了“其书可采”的结论。
更重要的在于,王子家并非道听途说之徒,他是苏轼友人王廷老的儿子、后来成了苏辙三女婿的王浚明 。王子家活了八十五岁,直到绍兴二十三年(1153)才去世。侄女婿述说大伯丈的隐私,决不可捕风捉影。
钟莱茵先生的所谓“苏轼多次宣布”,其实只是两次,另一次是在《与王庠书》中:
轼少时本欲逃窜山林,父兄不许,迫以婚宦,故汩没至今。
王庠是四川荣州人,荣州离眉山仅百里之遥,二人不仅是同乡,还是“姻亲”。王庠生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比苏轼整整小28岁。苏轼此信,写于晚年被贬“海嵎”之际,即60岁以后,当时王庠正值壮年,准备参加科举考试。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年近不惑的大名士,要对一位后生谈及自己少年时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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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只有一个:王庠对苏轼早年的婚事多少知道些底细。
苏轼在给黄庭坚的信中透出了这个消息:“有侄婿王郎,名庠,荣州人。”(《与鲁直书》)瞧,原来这位后生也是苏轼的侄婿!联想到苏轼两番强调“为父兄所强”、“父兄不许”,这位仁“兄”应是王庠的岳父。试想,如若王庠对长辈的隐私一无所知,苏轼偏要与他谈论此事,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由此可以断定,苏轼在娶王弗之前,还有一段婚姻。不然的话,他的“不欲婚”、父兄“迫以婚”就无从谈起。这是一段亲人讳言的往事,苏轼在与知情的侄婿通信中透了一点消息,另一位侄婿则在晚年将这段秘密泄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