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读到《新五代史 晋本纪第九》,乃是出帝石重贵的故事。几页翻下来,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蝗虫!
此传之中,出现“蝗”九次。这次蝗灾,从头年十二月直到第二年八月,足足闹了九个月之久。
蝗虫一来,扑天盖地,草木不存,更不要说禾苗了。为了平消蝗灾,动作还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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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祭蝗于皋门”。咱都知道,中国古代,遇到天灾,一个重要的是应对方式就是求上天。旱了就求雨,涝了就求太阳,蝗虫来了,也要求上天保佑,快点把这些害人东西收了去。既然写的是出帝,显然这祭蝗,也是皇帝去的。心不可谓不诚啊,然效果呢?没有。
且在此之前,还为此大赦天下,希望老天爷看到,我们都把那些罪犯放回家去啦,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啊,老天爷能不能看在我们如此用心的面子上,把蝗虫收了去啊?然效果呢?照样没有。
当然,还有个办法,就是捕。于是我们看到,先后四次派军队捕蝗。效果还是有一些的。但军队人数有限啊,再说了,军队本来是用来打仗的,捉虫去了,敌人来了乍办?最后,不得不“募民捕蝗,易以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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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军队拿的是国家的饷,有难时就得出来干事,何况,比起打仗,至少没有生命危险。则招募民众来捕蝗,就不能无偿了。因此,你捉虫,我给粟。你们不是闹了天灾没饭吃吗?现在来帮政府对抗天灾,我们给饭给你们吃——这算盘打得好精啊——实质上,你绝了收成,你不照样得开仓放粮么?如果皇家小气,不肯开仓,百姓自会起来,让你失去得更多啊——因此,还不如以工代赈。当然,名不正则言不顺,也不能说我预期你们将反抗,所以先把你们的嘴堵住。只能说,你拿虫来换粮食。
捉虫卖钱,并非什么新发明。历朝历代都有。据《汉书 平帝本纪》中有写,“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斗受钱”——蝗虫价格很贵啊,换回来的钱,是一石一石,一斗一斗的——这算不算发国难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