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史以来,戒指都被认为是爱情的信物。它是一种戴在手指上的装饰品。男女都可佩戴,材料可以是金属、宝石、塑料、木或骨质。它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还没有定论。在中国,戒指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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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最早的时候戒指是一种“禁戒”的标志。当时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皇上每天会选妃陪伴,后宫中的妃子们如果来了月经,便会戴上戒指,作为一种信号使用。从大量文献可以看出,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就已经普遍佩戴戒指了。东汉时期,民间已将戒指作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通常会以赠送指环来表达爱慕之情。到了唐代,用戒指当定情信物的习俗就更加盛行了,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戒指”一词出现较晚,《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一书讲到明代服饰时说:“至于称其为戒指,似乎还是明代以后的事情。”明王圻的《三才图会》又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之戒指也。”这些都说明,直到明代以后,“戒指”的称呼才多了起来。但“戒指”一词最早却不是出现于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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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再有什么?”这里就出现了“戒指”一词。还有《永乐大典》残本中保存的朝鲜时代的汉语教科书《朴通事谚解》有:“少赎,二十两也不够,我典一个房子里,我再把一副头面,一个七宝金儿,一对耳坠儿,一对窟嵌的金戒指儿,这六件儿当的五十两银子,共有二百两银子,典一个大宅子。”该作品约刊于元代,所以“戒指”一词在元代就已经出现了,但具体是什么时候,还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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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个将戒指当做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认识了玛丽的公主。麦士米尼为她的美丽容貌和优雅的举止而倾倒。可玛丽早已许婚于当时的法国王储,但是他仍不放弃,为了赢得玛丽的爱,麦士米尼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玛丽面对这只精雕细刻、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和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终于改变了初衷,嫁给了麦士米尼。从此,钻石戒指便成了西方人的订婚信物。不过在古罗马,戒指是被用来做印章的,象征着权利。
欧洲女性是在14世纪时开始普遍戴戒指的。而把戒指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是有说法的,一般戴在食指表示想结婚;戴在中指上代表正在恋爱;戴在无名指上代表已经订婚或已经结婚;戴在小指表示单身。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戒指应戴在左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