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就是佛教徒,即大家常说的出家人。大家都知道,佛教始创于2000多年前的印度,始创人是释迦牟尼。细说起来,目前有8个主要宗派,其中有三支是允许僧人结婚生子、喝酒吃肉的,正常过性生活的,迄今如此。一支是密宗,一支是禅宗,一支是净土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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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藏传佛教中便有这么一支,他们讲究“男女双修”,试想,不娶妻不近女色,怎么“修”?禅宗,讲究静坐,修心见性,信教者可以选择在家修行,有妻室才叫家,在家修行者现在通称为“居士”。净土宗,信奉《阿弥陀经》,该宗教义大概在三世纪时传入中国,同样允许僧人结婚,且无须过寺院生活。但总体来说,佛教强调“禁欲主义”,这是肯定的。大家常说的佛教讲究五戒,其中一戒是“戒淫邪”;避免“十恶”,其中一恶是“邪淫”。
虽然有这样的清规戒规,但和尚也是人啊,和尚娶妻,拒绝打光棍,在历朝历代都没有绝免,有的朝代甚至很普遍。在史上,娶妻和尚中最著名的人物,应该是与真谛、玄奘并称为中国佛教三大翻译家的十六国时期高僧——鸠摩罗什。鸠摩罗什便曾娶妻生子,这是中国佛教界著名的“破戒事件”,为不少“近女色”的出家人津津乐道。
但是在后来,“出家人不能结婚”还是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态度。到了唐代,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和尚结婚的条款,但在实行执行过程中,是不允许和尚娶妻的。如果娶妻被发现了,和尚要被罚去做苦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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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最早从法律层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现在宋朝。宋太祖赵匡胤规定,道士与和尚都不许结婚。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又重申了这一规定,但惟有“广南”地区的和尚例外。在宋朝,和尚娶妻并未能禁止住,对娶妻的和尚还出现了一个专用说法——“火宅”,到后来的清代时,称之作“火居”。
接下的元朝并没有继承这一法规,在元代,和尚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如盗掘南宋皇陵的杨连真迦便有儿子。当年藏传佛教当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艳妻穠妾,汙秽不羞,夺利争名,奔竟无已,虽俗人所不屑为。”一直到了泰定年间,因为出现了异常的天灾,朝臣认为是和尚娶老婆,秽渎了天神,元朝“遂复申旧法禁之”,实际仍是一纸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历史上规定最严厉的时期,这大概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关。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发现了,后果很严重的,可以“乱棍打死”的,术语叫“捶死勿论”。即便花了一笔钱,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资格,赶出寺院。后来朱棣当皇帝时,进一步加重了对和尚娶妻的打击力度,“有违者杀”,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对和尚近女色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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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也禁止僧人结婚,但相比明朝,对和尚娶妻行为的管理放松多了。在西北地区,和尚娶妻甚至成当地的一种风俗。据赵冀的《陔馀丛考》,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并非释迦牟尼的意思,释迦牟尼也没有规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才出现了对佛教教义的不同理解,才出现了不同宗派的僧人既近女色,又娶妻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