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名着《水浒传》中,潘金莲原来是清河县里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嫁给武大郎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解风情,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清河县里的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又是个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县住不下去,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淫欢之心,对武松像火盆样热情,“武松见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倘若不是武松恪守“长嫂如母”的道德标准,潘金莲早就把他拉下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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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武松搬到县衙里去居住,潘金莲又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但无巧不成书,有一天傍晚时分潘金莲到楼上窗前叉帘子的时候,手里拿叉竿不牢,失手滑将倒去,不端不正,正好打在西门庆头巾上。武大与潘金莲所居住的这座两层四屋小楼得益于张大户“赞助”。正因为有了这座简陋的二层小楼,潘金莲的叉竿才能端端正正打到路过的西门庆脑袋上,才有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叉竿相遇”的桃色戏码。就这样,西门庆对潘金莲一见钟情。经王婆撮合,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后来因被武大郎撞破,遂与王婆、西门庆合谋毒死了武大郎。再再后来,潘金莲因武松为兄报仇而被杀身亡。
说起来,潘金莲本不是妓女,但在西门庆这个风月高手的心目中却比妓女更有诱惑力。那么,潘金莲为什么比妓女更有诱惑力?她的诱惑力是哪里来的呢?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有两部书是描写潘金莲的,一部叫做《水浒传》,另一部叫做《金瓶梅》。但是,《水浒传》之潘金莲,并非《金瓶梅》之潘金莲。两个潘
金莲之别,就在于潘金莲在西门庆唆使下鸩杀武大后,《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在很快就被武松一刀杀了;而进入《金瓶梅》的潘金莲却获得了继续的存活,继续的风流。但在人们的眼中是,《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压倒了《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并在逐步取代《水浒传》中的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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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中的潘金莲是怎么产生的呢?那是在明朝中后期,从当朝皇帝到文人名士,大都对青楼妓女趋之以鹜,一时污染了社会风气。正德皇帝千里寻妓,满朝震惊却又无可奈何。嘉靖、隆庆时房中术盛极一时,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佞幸》记载:“隆庆窑酒杯茗碗,俱给男女私亵之状。”江南名士何元朗宴客时公然以妓鞋行酒。文坛泰斗、“后七子”领袖王世贞“作长歌以记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在社会上,流行淫艳不堪的《山坡羊》、《锁南枝》,达到“虽儿女子初学言者,亦知歌之”的程度,这就好比一个三岁的孩童都知道哼唱十八摸。在这种环境中,《金瓶梅》问世了。
就这样,一个比《水浒传》中更风流更妖艳的潘金莲横空出世了。不论是在西门庆的眼中,还是在一般男人的心目中,潘金莲不是妓女,但比妓女更有诱惑力。因为,妓女花钱可得,潘金莲却要有一个鱼水之欢的偷情过程。这个过程是男人心底最痒的那一块。挠之则动,不挠则思。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正是男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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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潘金莲的“叉竿相遇”,到在王婆家中与之寻欢偷情,这些都是让西门庆找到了在青楼妓院所找不到的欢乐情趣。尤其是,武大被杀后,西门庆和潘金莲在县前街就明铺明盖了。此时的西门庆和潘金莲,既是奸夫与淫妇的狂热欢会,也是豪门和贫女的另类相持。潘金莲对西门庆说,“奴今日与你百依百随”,一时“枕边风月,比娼妓尤甚,百般奉承。”此时的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关系,不仅仅是肉欲关系,已经发展到情爱关系了,甚至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缠绵悱恻的地步。其实,早在西门庆借着拾箸去她绣花鞋上捏一把之时,聪明的潘金莲看出了这个男人就已钟情于己,“官人休要罗唣!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个要勾搭我?”就这样,潘金莲心甘情愿地投入西门庆的怀抱。与潘金莲偷情时的温馨和浪漫,这是西门庆在青楼寻欢作乐时所难以享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