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间,两位我们熟知的大臣,吵了天翻地覆的一架。一位是砸光的司马光,一位是醉酒的欧阳修。他们吵架的话题,是关于高考名额分配的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司马光是北方人,来自山西。欧阳修是南方人,来自江西。
争名额 今有古有
自从唐代恢复科举这个高考制度之后,一直是北方考生占据绝对优势。而来自京城的本地考生,更是占了大大的光——长安分配的名额远超其他地区。
大家都是一样的考生,都是读的孔夫子的教材,都是去京城考的全国统一卷。但是,如果你出生在江苏这类地方,那么不好意思,每次去京城考试的江苏考生,只能有2-3个名额。而如果你出生在长安,那么恭喜你,每次你们的名额都多达数十人,甚至有时超过百人。
当时这种情况,连柳宗元都看不下去了:“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全国的考生加起来,还没长安一个地方的多。
北方尚武 南方崇文 乡试北方占有绝对优势
古代科举考试
但长安学生的好日子,随着安史之乱的到来,结束了。从安史之乱,到五代十国,再到北宋,北方就没消停过。常年处于战争状态的北方人,更加尚武。而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向南方搬迁,日子更安稳的南方人,读书的风气却越来越好,学霸也是越来越多。等到司马光和欧阳修的时代,崇文的南方学生,在高考中已经形成了对北方学生碾压性的绝对优势。
这种碾压,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
我们先要了解一下北宋时期的科举制度。简单来说,省略到考秀才的步骤,首先你要在乡试中,也就是在自己的省里考中举人,然后才有资格去汴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省试。
那么,如果你有幸出生在南方,恭喜你,你不用打仗,但是跟你一起参加乡试的有两三千人,而成为举人获得省试名额的,只有二、三十人,录取率为1%。
如果你出生在北方,比如说跟西夏打仗的陕西,不幸的是,你们省只有10个进京名额,只能产生十个举人。但是跟你一起参加乡试的,只有一百个人,录取率为10%!
而如果参加乡试的都不足十个人,录取率就是100%甚至超过100%!这种情况,在一些北方省份,不是没有……
北方地区的录取率是南方地区的十倍,但是北方学生的代表司马光,还是不满意!
江苏三千学子参加乡试,只有30人能够去汴京,但可以想见,这杀出重重围困,从独木桥上走过来的30个举人,到了省试,那个个都是学霸中的学霸,750分的高考卷子,都能考到740分以上,堪称学神。
而陕西的那10个举人,虽然也获得了进京考试的资格,但是,同样750分的高考卷子,只能考400多分,还是当不了进士。
这就是司马光不满意的地方。
司马光逐路取人 欧阳修代表南方学霸表示不服
“路”,在北宋就相当于现代的“省”。
司马光指出,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像陕西这样的北方省份,那么不管他们那10个举人考的怎么样,都必须要有一个人录取为进士。
司马光
省试 学霸成了学渣
司马光强调,如果有些北方省份,连10个举人都招不满,比如说只有6个举人,那么,这六个人之中,也必须有一个被录取为进士。除非,这个省,连5个举人都没有……
简单来说,当时北宋全国一共23个省。这样可以保证,每个省,都能产生一名进士,除非你那个省连五个举人都没有。
但是,这对南方的学霸们来说,无疑是很不公平的。30个江苏学生,人人都能考740分以上,结果你跟我说,只能录取3个人做进士?北方那家伙才考500分,就能当进士,不公平啊!
他说出了南方学子和家长们的心声:南方孩子们要从乡试中杀出重围,已经如此艰难,正所谓人艰不拆,如若省试再实行配额制,必将“使有艺者屈落,无艺者滥得……”
论“公平”
这次吵架非常有名,在中国历史上,以第一次关于考生名额配置的争论,被载入史册。
你一定觉得欧阳修做的很对,考试嘛,就是要公平,国家取士,就是要取最优秀的人才。但是司马光能够写出《资治通鉴》,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严格来说,两个人都没错。
实际上,两个人都是在提倡一种公平。
欧阳修提倡的“以才取人法”,叫做“考试公平”。
司马光提倡的“逐路取人法”,叫做“区域公平”。
欧阳修
欧阳修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而司马光是为了鼓励落后地区的学习积极性,区域公平也很重要啊。仔细想一想,凭什么北方人要在北边跟金人辽人西夏人打的马革裹尸,杨家将呼家将打得家里都摆满了牌位,而南方人却可以安安稳稳的读书、考试、做官,没事了喝醉酒写写“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