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是古代哪个朝代开创的?为何创立之后没有节度使那样的叛乱?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中央集权下的行省制是如何巩固当时的统治政权的,为什么行省的权利之大却没有发生过叛乱?
行省制起源于元朝,忽必烈在朝廷设置中书省以统领全国政务问题,在地方又各设10个行省,全部由中书省管辖。元人虞集曾说:“中书省以治内,行省以治外”。据《元史》记载“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中书省规定行省不仅拥有地方政权,还保留有军权与财政权,税务只需上交七成即可。
忽必烈在开创行省制时就规定中央只有中书省,且地位要远远高于地方行省。中书省除了处理全国政务问题之外,还牢牢掌控着黄河以北的庞大地区,不是任何一个行省可以比拟的。一旦地方政权出现变化,中书省的军队就可直接渡过黄河,以绝对的优势迅速做出应对。
不仅如此,中书省为了防止行省的长官权利过重,就采取了分权制衡的策略,将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司法权等权利掌握在不同官员的手中,甚至某些行省官员由中书省直接任命,在根本上杜绝了其他行省长官的拉拢。在一些重要政务的处理上,官员们要经过集中讨论之后才能决定,有时候哪怕行省的最高长官提出某些想法,但在讨论时官员们说了一些不适宜的话,甚至在暗地里向朝廷进行汇报,行省长官只能被迫公开处理。
元朝早在行省划分之时,就一改以前根据山川河流而划分的原则,故意将各地区的行政区域胡乱割裂,造成犬牙交错的局面,比如划分江西行省时,就纳入了江浙福建的部分土地,使得地方行省失去了叛乱的先决条件。除此之外,元朝还设置了严密的监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肃政廉访司,在《元典章》中就有这么一段记载“每道设官八员,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余六人分临所部,如民事、钱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
综上所述,有元一代,自行省制度开创之后,地方行省未曾出现过反抗中央统治的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