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是历史上重要的选官取士制度之一,创设于隋大业年间,止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有着1300余年悠久历史。发展至清代,科举考试逐步形成了由童生试、岁科两试、乡试、乡试复试、会试、会试复试,最终到殿试的考试制度,考试程序严密。
童生试是读书人迈入考场的第一步。虽然名为“童生”,但参与考试者下至年龄较小的学童,上至年长者,甚至有六七十岁未获功名者。童生试由县试、府试、院试三部分组成,分别由知县、知府和学政任主考官,三试都合格之人,被授予生员功名,即我们俗称的“秀才”。
获得生员功名后,并不是所有士子都有资格参加乡试,需要通过岁试和科试维持生员资格并获得乡试“人场券”。岁科两试在童生试和乡试之间举行,一般以三年为一个考试周期。随着清代人口持续上升,即使经过岁科两试筛选,各县有资格参与乡试者也不下千人。清初,一名乡试中额可录送生员二十名左右,随着清代人口的增加,这一比率持续降低。乾隆九年后,大省录送比为1:80,中省录送比为1:60,小省录送比为1:50,由此反映出科举竞争的激烈程度。
清代乡试沿袭明制,每年八月举行,故俗称“秋闱”。按清制,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以子、卯、午、酉年举行的乡试为正科。此外,若遇皇帝登基、万寿等庆典,会临时开设乡试考试,称为“恩科”。各省乡试题目不一,由各省考官自行命题,但题目范围与规制相同。乾隆时期,经过对科举制度的增补与完善,定首场考四书文三篇、试帖诗一首;二场考经文五篇,题从《易》《尚书》《诗经》《春秋》《礼记》中选择;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以经史、时务为主。
此外,清代科举考试沿袭了明代“首重头场”的做法。各省乡试有数量不等的“科举中额”,依据各地科举兴盛程度与人口比例不同分别设定。乡试之后,中式之人被称为“举人”,还需经过磨勘与复试以保证其乡试的真实有效。
通过乡试后,各省举人们将于次年云集京师参加会试。会试按乾隆年间定制,于每年三月举行。清代会试以丑、辰、未、戌年为正科,每三年一次。与乡试类似,若遇庆典,临时开设“恩科”。会试同样连考三场,考试内容与乡试一致。会试之后,同样会有磨勘与复试。会试不设录取中额,每科中式人数不定,中式者称为“贡士”,可进一步参加殿试,而落选者在雍正、乾隆年间还有“明通进士”、“举人大挑”和选取“中正榜”等人仕途径。
经过会试,被选中的“贡士”将会在五月初参加殿试。殿试实际上是一场“排位考”,而不是乡试与会试那样激烈的选拔考试。殿试由皇帝亲自出题取士,考试地点清初多在太和殿,至乾隆五十四年定制于保和殿。殿试中式后分一甲、二甲、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人数不定。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人数不定。清代共开112科,取进士 16849人,平均每场录取进士约为240人。
在殿试传胪后三日,已经排定名次的新科进士们还要参加“朝考”,并综合殿试成绩以排名靠前者入选翰林院,而没有人选者则分留六部以用,或分派到地方出任州县官。但实际上,随着人数增加,相应的官缺并没有大幅上升,使得新科进士不得不长期等待补缺,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候补官员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