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时代,即便是身为“人下人”的风尘女子群体,也有着很多的特立独行之人。她们或不畏强权,或者是玩心跳,或者是拉风,有或者是约法三章,对顾客挑挑拣拣的。今天,就在这里列举数位。
1、春秋名妓,做事前约法三章。
自打管仲设公廨,为国赚“夜合之资”,私妓们纷纷加盟,热火朝天的在合法环境下再创业,一段日子以后,有些风尘女子出类拔萃了,成了肉贵的名角,各种争执亦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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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名儿,树的影儿,猪一壮就挨宰,至理儿。于是,其中一位名妓想出了一个自我保护的办法:约法三章。
其一,有争风吃醋,为争夺风尘女子而打架斗殴之前科者,不干;其二,不能有效约束家里母老虎,致使老虎闹公廨者,不干;其三,在风尘女子群体中名声不佳者,不干。
呵呵,如今无法查考该妓的芳名,有点遗憾,可谓和谐合欢之第一人也。
2、曹操一家妓,不怕你讨厌我
贵族蓄妓,在古代是家常便饭,曹操家里包养的妓女就有许多。别看人曹操是带兵打仗的,他也是文化人,懂得欣赏,知道人活着离不开声色犬马的,于是乎,他把家里养的妓女分为三六九等,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还有伴奏的,当然,娱乐之余陪睡,则是她们不可推卸的分内事儿。
曹操的歌舞班子里有个妞儿,人长的不咋地,性格也不温婉,是个刺头,让阿瞒感觉特讨厌,时不时的要给她脸子看。
但这位妞儿根本不在乎曹操是否喜欢自己,她心里清楚得很,自己的歌喉特别脆亮,曹操搞个晚会啥的,绝离不开她,所以有恃无恐。
就这样一直别别扭扭的过了许久,妞儿终于发生大事不妙,原来曹操新找了一个妞,歌喉之好,不在她之下。果然,曹操毫不犹豫的杀了这个让自己讨厌了很久的妓女。
3、西汉一军妓,日接十人,多则死。
军妓到了汉武帝时,成了一种制度,叫“营妓”。起先,军妓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难免有些“不够稳定”。后来,采取了“抑配”制度,将罪人之妻女强制性地许配给军士。
但这种“随军家属”,人多了会导致军队臃肿,人少了又难免“苦乐不均”,徒起矛盾。所以,干脆实行营妓制度,三军将士,一律“自由平等”,就不怕“不患寡而患不均”了。
可是,将士们自由了,妓女们就会感觉吃不消,于是,有个妓女开始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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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管理营妓的一位长史(这个官员比较憋屈,寒窗苦读十年,到头来当了老鸨子)打了个报告,说是我等虽是至贱之人,但事关人命,大人不该不体恤,如若每日慰安超过十人,我就死给你看,到时候让你乌纱不保,不信,你就试试。
这位长史大人被她气得吐血,可也乖乖的“尊章执行”。有道是,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当官的也怕不要命的,小大姐,你不是一般的牛!
4、唐代一营妓,取名太雷人
官员对于营妓,那是近水楼台,当兵的可不敢跟当官的争风吃醋,一般是“领导,您先请”。唐代有个叫李曜的,在歙州任上与一位名“咄咄怪事韶光”的营妓感情甚好。
但因营妓是“公物”,不好随身带走,只好在离任时交割,并作诗云:“经年理郡少欢娱,为习干戈问酒徒。今日临行尽交割,分明收取媚川珠。”
谁知继任吴国并不领情,答诗云:“曳屐优容日?叹,须言达德倍仇澜。韶光今已输先着,领得宾珠掌内看”(叹、看二字应读作平声),意思是还想要更好的。
官员之间的风雅,咱就不说了,单说这位妓女,她为嘛取了个这么怪的名字?妓女嘛,叫小红、芳芳不是很好,单叫“韶光”已然独特,再前缀“咄咄怪事”,确乎匪夷所思。从名字看人,此女绝对是个拉风女。
5、会哭也是个性,哭给领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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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有一位叫杜晦的官员,与常州营妓朱娘产生了感情,任满后,杜晦高升他地,临行时竟依依不舍,与朱娘抱头大哭。
朱娘是个有心人,私下里不怎么哭,当她看到郡守李瞻来与杜晦送行时,突然将哭声提高了许多分贝,那叫个震天动地、声情并茂,摧人肝肠呀!
李瞻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很不以为然地对杜晦说,这种贱人,你想要就直说,别再让她哭了!便让杜晦把朱娘带离了常州。
6、宋代一官妓,玩的就是心跳
杭州太守祖无择有个相好的,闺名叫薛希涛,是个官妓。薛希涛有个偶像,瞧出来了吧?是谁?对了,唐代名妓薛涛是也。薛大姑娘如花似玉,诗词歌赋,吹拉弹唱,无所不能,是个大大的才女加美女。
然而,宋代对官员嫖妓,有许多王八的屁股----规定。地方军政长官,只许以官妓“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这样一来,官妓就成了纯粹的“陪酒女郎”,最关键的一陪被定为非法。
没有“最关键的一陪”,薛希涛自然不如意了,她原本是想跟偶像学,玩姐弟恋的,可是祖无择比她大,只好退而求其次,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她这一轰轰烈烈不要紧,却把祖无择给害了。
韵事一曝光,王安石毫不留情的参了祖无择一本,结果卷铺盖回家。